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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公证要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5 09:38
一、法定承继公证须提交的资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请求的,须供给有用的托付公证书及托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承继人的逝世证明、刊出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产业清单;
5.被承继人的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次序法定承继,则还应供给被承继人的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承继人已逝世的,需提交其逝世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承继人的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承继人抛弃承继权的,除亲自到公证组织为意思表明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抛弃承继权声明书等。
二、遗言承继公证须提交的资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请求的,须供给有用的托付公证书及托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承继人的逝世证明、刊出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产业清单;
5.被承继人留下的合法、有用的遗言;
6.遗言承继人与被承继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有遗言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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