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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店铺三年未开张商铺的租赁合同能否解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4 09:32
承租店肆三年未倒闭 商铺的租借合同能否免除
会员王小姐:最近我承租了一间店肆,租期三年。店还没倒闭,发现在租房合同上签约的“租借人”并不是该房产的产权人,据说是房主的亲属,受托付署理的。我心里很不结壮,想免除合同,可对方不同意。请问我是否能以他对错产权人为由,单方面免除租借合同?
听讼网小编答:
本案最重要是有必要搞清楚,这个跟你签定店肆租借合同的“租借人”跟产权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1.假如的确有房主的托付书,且授权内容详细清晰,那么作为产权人的署理人,他有权跟你缔结租借合同。这种情况下,该租借合同合法有用,你不能单方面免除合同。假如真实不愿意租下去,也只能跟对方洽谈免除,并签署书面解约协议。
2.假如没有授权托付书,他就没有署理权。《合同法》第48条规则:“行为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或许署理权停止后以被署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未经被署理人追认,对被署理人不发生效能,由行为人承当职责。”
因而,你能够依照合同法规则,催告被署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不然,视为回绝。合同被追认之前,你作为好心相对人有吊销合同的权力。但吊销应当以告诉的方法作出。换言之,假如你真实不想实行租约的话,能够告诉对方吊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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