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合资铁路公司国有铁路股权及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16:11
发布部分: 铁道部 发布文号: 铁财(1998)7号 各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中铁建造开发中心,发包公司,各合资铁路公司: 现将《合资铁路公司国有铁路股权及财政办理的若干规则》发给你们,请依照实行。 各单位对投入合资铁路的国铁股官僚进行规范化办理。关于本规则发布前已建立的合资铁路公司,由国铁持股单位依据本规则及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企业理顺产权联系的若干规则〉的告诉》(铁财〔1997〕79号)的规则,规范与合资铁路公司的产权联系和财政联系,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并将处理成果报部财政司存案。 合资铁路公司国有铁路股权及财政办理的若干规则 为遵循铁道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合资铁路办理方法(试行)》(铁计〔1996〕55号),促进合资铁路的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则,规范合资铁路公司的办理,制定本规则。 一、本规则适用于《合资铁路办理方法(试行)》第 二条所指的“铁道部与其他部委、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出资者合资建造和运营的铁路”。 二、铁道部对合资铁路出资构成的国有铁路股权,由铁道部授权的铁路单位作为产权代表(以下总称国铁持股单位)依照法定程序持有,对合资铁路公司行使股东权力,实行股东职责和承当相应的职责。 三、国铁持股单位对铁道部实行以下职责: 1、遵循实行国家和铁道部公布的有关法规和规则,保护国有铁路权益。 2、对投入合资铁路公司的国有财物,依法建立与合资铁路公司之间的产权联系和财政联系,进行相应的管帐处理和核算,行使股东权力,并对部承当国有财物保值增值的职责。 3、定时剖析陈述合资铁路公司的运营状况和财物保值增值状况。对触及合资铁路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公司改组、闭幕清算等严重事项报部批阅。 四、国铁持股单位以其投入的本钱额为限对合资铁路公司承当职责,并行使以下权力: 1、依照法定程序,对合资铁路公司的出产、建造及运营活动的严重出资、运营决议计划事项行使表决权与监督权。 2、依据出资份额,对投入合资铁路公司的财物依法行使财物获益权,向合资铁路公司收缴出资收益。 五、铁道部对合资铁路的出资,是指对合资铁路建造以现金、什物财物和无形财物的资赋性投入。 1、铁道部以现金对合资铁路建造投入的本钱金,作为“拨付本钱金”拨付国铁持股单位,由国铁持股单位计入“实收本钱--国家本钱金”,作为“长期出资”投入到合资铁路公司。 2、铁道部以既有线、设备器件等什物财物及无形财物的投入,由国铁持股单位依照国家规则的程序进行财物评价,以承认后的评价值(或由出资各方签定的合同、协议所确认的价值)进行帐务调整,并作为“长期出资”投入到合资铁路公司。 3、合资铁路公司以国铁持股单位投入的本钱额计入公司“实收本钱--国法人本钱”,并向国铁持股单位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合资铁路公司盖章。 4、国铁持股单位对合资铁路公司出资所构成的权益,应经过“长期出资”科目依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对其控股的合资铁路公司(即具有过半数以上的本钱或表决权),由国铁持股单位依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文件的规则编制兼并管帐报表。 5、国铁持股单位在上报年度财政决算陈述时,应对合资铁路公司当年的运营状况和财物保值增值状况独自进行剖析阐明,并附合资铁路公司的年度财政决算陈述一并报部。 六、合资铁路公司对各股东出资构成的及公司假贷构成的悉数财物享有法人产业权。公司以其悉数法人产业,依法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独立承当民事职责和财物保值增值职责。 七、合资铁路公司实行《运送企业财政制度》和《铁路运送企业管帐制度》,成本核算依照《铁路运送企业成本费用办理核算规程》实行。 八、合资铁路公司与相关铁路企业之间的运营费用清算及设备租借、互补劳务等,在铁道部有关清算规范和方法没有颁布前,依照《合资铁路办理方法(试行)》的规则实行。 九、合资铁路公司应依照《公司法》和“两则”的规则,对当年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出资各方有特别约好在外),并依照出资份额向各股东分配盈利。 十、合资铁路公司有必要严格实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价格及国有财物办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展开公司运营活动,照实反映公司的运营成果。关于公司为展开多方位运营出资开办的各类企业法人实体,其财物和收益有必要归入公司财政核算。 十一、本规则由铁道部财政司担任解说,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