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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执行是指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02:28
一般情况下,咱们在生活中可能会触及到实行某样东西,那么在进行实行的时分,咱们是否能够进行代位实行?代位实行是什么意思?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代位实行是指什么
代位实行是指被实行人不能清偿债款,但对案外的第三人享有债款的,人民法院能够依请求实行人或被实行人的请求,对该第三人强制实行。
准则性规则
民事诉讼法中没有代位实行方面的立法,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300条规则:“被实行人不能清偿债款,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款的,人民法院可依请求实行人的请求,告诉该第三人向请求实行人实行债款。该第三人对债款没有贰言但又不在告诉指定的期限内实行的,人民法院能够强制实行。”
此规则触及代位实行的准则性规则,较抽象,缺少操作性。1998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经过的《关于人民法院实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对“被实行人到期债款的实行”加以具体规则,增强了操作性。
在实行实践中,当被实行人不能实行债款时,实行被实行人到期债款,无疑是处理实行难的一个重要手法。
新民诉法公布后,最高院于2015年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并于501条再次重述该规则。
增强了操作性
很少适用代位实行的原因
但由于代位实行省掉了诉讼程序而直接进入实行程序,且约束条件颇多,适用时我们对有些问题知道纷歧,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疑问和困难,这也是现在很少适用代位实行的原因之一。要想使代位实行准则得以广泛适用,有必要弄清知道上差异。
实行依据
实行有必要具有必定的实行依据,这是依法实行的条件。
请求实行人请求对被实行人进行强制实行,其所依据的是收效的法令文书。在代位实行中,收效法令文书对第三人没有法令拘束力,那么对第三人进行实行的实行依据是什么呢?有人提出代位实行的理论依据存在缺点,违反了判定效能相对性准则,何况代位实行没有法定实行依据,掠夺了第三人的诉讼权等救助权。多数人以为实行依据应该是人民法院针对第三人对实行告诉书无贰言又不实行的景象而制造的民事裁定书。实行裁定书,既有用发挥了实行效能的扩张性的原理,又充沛保证了第三人的贰言权,是代位实行强有力的实行依据。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依据法令规则,代位实行是指被实行人不能清偿债款,但对案外的第三人享有债款的,人民法院能够依请求实行人或被实行人的请求,对该第三人强制实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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