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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9 10:53
在工作中遭受损伤的员工,通过之后就需要进行工伤伤残判定,然后就会依据这个判定的成果做出补偿。关于很多人来讲,他们都不知道该怎么进行。下面听讼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文章,欢迎我们阅览了解。
员工发作工伤后怎么进行工伤判定
1)员工发作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安稳后存在残疾、影响劳作能力的,应当进行劳作能力判定。
2)劳作能力判定由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请求,并供给工伤确认决议和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
3)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作能力判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作能力判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作能力判定结论的期限能够延伸30日。劳作能力判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请求判定的单位和个人。
4)请求判定的单位或许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结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
5)自劳作能力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许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作变化的,能够请求劳作能力复查判定。
相关常识:
工伤伤残判定的时刻限制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完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作判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判定。
因工伤请求劳作能力判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或许其托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则的期限向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请求:
(一)医疗完结前现已作出工伤确认的,应当在医疗完结后三十日内提出请求;
(二)医疗完结后作出工伤确认的,应当在作出工伤确认后三十日内提出请求;
(三)请求旧伤复发判定的,应当在病况发作后医治完结前提出。
请求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判定和其他判定的,依照相关规则的时限提出请求。自劳作能力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许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作变化的,能够向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劳作能力复查判定。
进行工伤伤残判定是处理工伤事故比较重要的一个程序,由于会依据工伤伤残判定的成果才干确认员工的伤残程度,然后确认依照什么等级进行。期望听讼网小编带来的文章,能为您供给一些协助。更多相关常识,欢迎你到听讼网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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