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合同可以转包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04:00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则,计算机软件是归于著作权法维护的著作之一,而计算机软件是由开发者开发的,而计算机软件能够托付其他人开发,托付开发要签定合同,那么软件开发合同能够转包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软件开发合同可不能够转包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签定软件开发合同是归于承包合同的一种,在未经发包人赞同的情况下,不能转包开发合同。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包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能和劳力,完结首要作业,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首要作业交由第三人完结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结的作业效果向定作人担任;未经定作人赞同的,定作人也能够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包人能够将其承包的辅佐作业交由第三人完结。承包人将其承包的辅佐作业交由第三人完结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结的作业效果向定作人担任。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软件开发合同可不能够转包”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签定软件开发合同是归于承包合同的一种,在未经发包人赞同的情况下,不能转包开发合同。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软件开发合同可不能够转包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签定软件开发合同是归于承包合同的一种,在未经发包人赞同的情况下,不能转包开发合同。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包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能和劳力,完结首要作业,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首要作业交由第三人完结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结的作业效果向定作人担任;未经定作人赞同的,定作人也能够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包人能够将其承包的辅佐作业交由第三人完结。承包人将其承包的辅佐作业交由第三人完结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结的作业效果向定作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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