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杭州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4 20:22

2016年4月1日起,杭州市调整了提取住宅公积金的租房规范,提取上限由每人500元/月提升为每人1000元/月,并实施分段核算,即4月1日前额度规范按每人500元/月,4月1日后按每人1000元/月确认。以每户家庭2人核算,每年最多可提取住宅公积金2.4万元。此外,租住公共租借住宅的,按实践房租开销提取住宅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条件:
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条件是接连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满3个月,自己及爱人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宅且租借住宅的。
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如果是租住公共租借住宅的,需供给租借合同、租金交纳凭据;租住其他住宅的,需供给房管部分出具的自己及爱人在本市的无房证明。
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流程:
1、 员工填写《杭州市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表》,持自己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杭州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事务网点请求处理提取手续。
2、 住宅公积金提取由员工自己处理,也可托付别人代为处理,代为处理时应供给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托付提取公证书、托付人有用联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3、 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经审阅契合条件的,可即时办好提取手续;状况特别需核实的,由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好提取手续或奉告不予提取的原因。
满意提取条件的杭州市民,能够带着相关的材料去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全部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评论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