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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的详细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1 04:16

一、关于产假,一般规则为:
1、女职工生育享用98天产假,其间产前能够度假15天。
2、难产,添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添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用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用42天产假。
二、河北省的产假规则如下:
1、根本产假90天。
2、晚育的奖赏45天(河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32条)。
3、产假期间收取独生子女证的奖赏30天(河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34条第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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