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在审判阶段能否委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8 07:45
本来没有托付辩解人的,在审判阶段能否托付?关于这个问题的答复是必定的。也便是说,本来没有托付辩解人的,案子到了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被告人依然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力托付辩解人为自己辩解。咱们说的本来没有托付辩解人的,在审判阶段能否托付,主要是指针对公诉案子来说的。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公安机关侦办的公诉案子,从公安机关对案子侦办终结后,移交到人民查看院,人民查看院对案子进行审查起诉的那天起,犯罪嫌疑人就有权托付辩解人。关于人民查看院自己侦办的案子侦办终结后,移交刑事查看部分审查起诉的那天起犯罪嫌疑人就有权托付辩解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未托付辩解人,而开庭审判后提出托付辩解人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关于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案子,被告人有权随时托付辩解人。也便是说,自诉案子直接进入审判程序,在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子今后,到案子判定曾经,被告人随时都能够托付辩解人。关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什么时候能够托付辩解人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则,人民查看院从收到审查起诉的资料之日起3天以内,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有权托付辩解人。关于自诉案子,人民法院应当从受理自诉案子的之日起3天以内,通知被告人有权托付辩解人。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托付辩解人是人民查看院和人民法院的法定责任,假如不通知便是违法的。关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他们的家族,经过普法学习,知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享有托付辩解人的权力,而人民查看院或人民法院没有通知的,能够依法托付辩解人。本来没有托付辩解人的,在审判阶段能否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