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前提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2 22:40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经过虚拟现实、隐秘本相、设定圈套等手法骗得对方产业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成心隐秘真实状况,或成心奉告对方虚伪状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过错的意思表明,从而与之签定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法律咨询:
周某系北京郊区某农场司理,曾从事建造工程施工职业。2008 年,周某经河北省某工程装饰公司总司理刘某介绍承揽北京邦图修建公司桥梁工程项目一宗,合同约好由邦图公司供给质料,周某工程队担任施工。2010年年 中,周某因工程质量问题与邦图修建公司产生分歧,邦图公司拒付剩下工程款,周某遂拉走部分钢筋,并带领其工程队撤出该工程项目现场。后邦图修建公司经多方 查询得知:周某并没有建造工程施工资质,与己方签定合同所用印章也系假造河北省某工程装饰公司公章。因为工程放置形成丢失,某修建公司以周某涉嫌合同诈骗 向公安机关报案。
律师答复:
尽管周某有了“骗”的行为,但究其底子不具备非法占有别人目 的的意图,因而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明显不当,应以一般的经济纠纷予以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则的合同诈 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履行合同中,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共有五种,其间一种是以虚拟的单位或冒用别人名义签定 合同,归于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周某未经别人授权或赞同而以别人名义签定合同,加之后期拉走钢筋的行为,从外表看,应该是契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刑 法规则的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意图,也就是说该罪是典型的意图犯,即犯罪嫌疑人是需以非法占有别人资产为意图才干构成犯罪。
法律咨询:
周某系北京郊区某农场司理,曾从事建造工程施工职业。2008 年,周某经河北省某工程装饰公司总司理刘某介绍承揽北京邦图修建公司桥梁工程项目一宗,合同约好由邦图公司供给质料,周某工程队担任施工。2010年年 中,周某因工程质量问题与邦图修建公司产生分歧,邦图公司拒付剩下工程款,周某遂拉走部分钢筋,并带领其工程队撤出该工程项目现场。后邦图修建公司经多方 查询得知:周某并没有建造工程施工资质,与己方签定合同所用印章也系假造河北省某工程装饰公司公章。因为工程放置形成丢失,某修建公司以周某涉嫌合同诈骗 向公安机关报案。
律师答复:
尽管周某有了“骗”的行为,但究其底子不具备非法占有别人目 的的意图,因而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明显不当,应以一般的经济纠纷予以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则的合同诈 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履行合同中,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共有五种,其间一种是以虚拟的单位或冒用别人名义签定 合同,归于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周某未经别人授权或赞同而以别人名义签定合同,加之后期拉走钢筋的行为,从外表看,应该是契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刑 法规则的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意图,也就是说该罪是典型的意图犯,即犯罪嫌疑人是需以非法占有别人资产为意图才干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