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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驾驶员被判处刑罚后,受害人的精神抚慰金赔偿请求是否应当支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07:03
不支撑。理由:(1)闯祸车辆驾驶员被判处刑罚的现实,关于受害人而言具有精力劝慰的功用;(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规模问题的规则》第1条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模限定于物质危害,明确规则排除了精力危害;(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告人提起精力危害补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7号)规则:“关于刑事案件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力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许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今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力危害补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不管民事侵权行为的补偿义务人是否为闯祸车辆驾驶员,受害人的精力危害是因该闯祸车辆驾驶员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故都不该支撑该恳求;(4)《人身危害补偿解说》把残疾补偿金、逝世补偿金等定位为物质危害补偿,也便是考虑到与上述两个司法解说对接的问题。
(吕淮波律师依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网络材料收拾,不清楚处咨询吕律师QQ:159448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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