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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9 21:12

消费税应交税额的核算
(一)自行出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税额的核算
从应税消费品的价格改变状况和便于征纳等视点动身,别离选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
1、实施从量定额计征方法的计税依据
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施定额税率,选用从量定额的方法交税,其计税依据是交税人出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
应交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2、实施从价定率计征方法的计税依据
实施从价定率方法交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应交税额的核算公式为:
应交税额=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适用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包含出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即:
出售额 = 应税消费品出售额   价外收费
留意:实施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品,其消费税税基与增值税税基是共同的,都是以含消费税(价内税)而不含增值税(价外税)的出售额作为计税基数。
“出售额”不包含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 = 含增值税的出售额 /(1 增值税税率或许征收率)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交税额的核算
1、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
凡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再交税,表现了税不重征和计税简洁的准则,避免了重复交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
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是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而是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交使用时交税。
3、组成计税价格
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交税。详细分为以下
两种状况:
(1) 有同类消费品的出售价格的,依照交税人出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出售价格核算交税;
应交税额=同类消费品出售价格×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2) 没有同类消费品出售价格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税;组成计税价格核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本钱 赢利)÷(1-消费税税率)
=[本钱×(1 本钱赢利率)]÷(1-消费税税率)
应交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本钱”,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出产本钱。
“赢利”,是指依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均匀本钱赢利率核算的赢利。应税消费品全国均匀本钱赢利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认。
(三)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交税额的核算
1、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认
“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托付方供给质料和首要资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资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代收代缴税款
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托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托付方回收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3、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核算
(1)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依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出售价格核算交税;
应交税额=同类消费品出售单价×托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2)没有同类消费品出售价格的,依照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税。组成计税价格核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资料本钱 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交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应交税额的核算
1、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1)实施从价定率方法核算应交税额的,依照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税。组成计税价格核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交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2)实施从量定额方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交税额的核算
应交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消费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1、出售需求交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退税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2、以出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非出产组织等,按规则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经营外开销”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伴随产品出售但独自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则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事务开销”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需求交纳消费税的托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税款(除受托加工或创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则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受托方按应交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托付加工物资回收后,直接用于出售的或用于连续出产非消费税应税产品时,将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托付加工物资的本钱,借记“托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托付加工物资回收后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则准予抵扣的,按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需求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本钱,借记“固定资产”、“在途物资”、“库存产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等科目。
5、免征消费税的出口物资应当别离以下状况进行处理:
出产性企业直接出口或经过外贸企业出口的物资,按规则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核算应交消费税。
托付外贸企业署理出口物资的出产性小企业,应在核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收到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发作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自营出口物资的外贸小企业,在物资报关出口后请求出口退税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主经营务本钱”科目。实践收到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发作退关或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6、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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