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辞职手续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23:52处理程序:
1、辞去职务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辞去职务请求,辞去职务请求须写明辞去职务的理由、流向,并填写《重庆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辞去职务请求表》(一式四份)。
2、辞去职务人员所在单位在接到辞去职务请求30日内进行批阅。如不赞同,应在请求表上清晰签署不赞同的理由,并回来请求人一份,余存档备检;如赞同,应上报书面请示,市卫生局人事处在接到转报信件15日内批复。
3、经批阅赞同辞去职务的,所在单位和辞去职务人员凭市卫生局批阅的请求表和批复件到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处理辞去职务手续。
4、手续结束后,所在单位应将请求表和批复件存入辞去职务人员档案,并将一份请求表交市卫生局人事处存案。
收费根据及规范:无
处理时限:收到书面请示15日内批复
承办处室: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