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02:58法律咨询:
2013年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规则的?
听讼网律师回答:
依照国家有关规则,依据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员工工资水平增加等状况,经研讨确认,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380元、1220元、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12.5元、11元。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工作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工作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3月1日起履行,鲁政字〔2012〕33号文件一起废止。
四、各地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则》(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扬,在当地首要媒体上发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大众广为了解。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履行最低工资标准状况的监督查看,对违背《最低工资规则》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实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