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必须查看六大证件是什么,收房的常见误区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4 02:03
买房进行到收房阶段,就基本上已到结尾,但留意是最终阶段而不是完毕。收房时也会许多留意事项,稍有不小心,也是简单发生房产纠纷的。比方收房时有必要检查六大证件是什么知道吗?收房的常见误区知道吗?
收房必看的六大证件
1、《竣工检验存案表》
《房子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检验存案表》是现在收房环节中最应该留意的文件。该表是建造部为规范工程竣工检验存案的办理作业而拟定的,它由规划、监理、建造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造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存案。
《竣工检验存案表》中的项目,只需送交主管部门存案后,发展商就有必要对楼盘毕生担任。所以《竣工检验存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厉的束缚效果,依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有必要报有关主管部门存案,短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便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所质量保证书》
《住所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子质量及保修期限、规模作出的许诺,有必要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平等的效能。所以提示收房者要细心检查其间的详细各款,特别留意保修期限。
3、《住所运用阐明书》
《住所运用阐明书》是针对房子规划、施工及检验中的详细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阐明和提出留意事项。
4、《建造工程质量确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造项目竣工归纳检验合格证》
6、实测面积登记表
收房的两大误区
误区一:告诉收房就算交房
开发商有时会说:只需告诉你收房了,就算交房了。这是过错的观念。开发商所交给的房子应契合法律规定的规范,契合合同的约好,不然就不能算如期交房,交房不能以告诉业主收房为标志。
此外,开发商应至少提早7天告诉购房人收房的时刻、地址。
误区二:物业代表开发商
收房时,物业情绪并非代表开发商的情绪,关于物业的许诺要区分对待。假如物业是受开发商托付担任收房作业,一旦出了问题业主仍要找开发商承当职责。
假如物业是以办理小区的身份出头,让购房人签物业办理合同,购房人能够签,物业费也能够交。由于这是物业办理联系,和收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联系。
收房必看的六大证件
1、《竣工检验存案表》
《房子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检验存案表》是现在收房环节中最应该留意的文件。该表是建造部为规范工程竣工检验存案的办理作业而拟定的,它由规划、监理、建造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造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存案。
《竣工检验存案表》中的项目,只需送交主管部门存案后,发展商就有必要对楼盘毕生担任。所以《竣工检验存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厉的束缚效果,依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有必要报有关主管部门存案,短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便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所质量保证书》
《住所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子质量及保修期限、规模作出的许诺,有必要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平等的效能。所以提示收房者要细心检查其间的详细各款,特别留意保修期限。
3、《住所运用阐明书》
《住所运用阐明书》是针对房子规划、施工及检验中的详细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阐明和提出留意事项。
4、《建造工程质量确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造项目竣工归纳检验合格证》
6、实测面积登记表
收房的两大误区
误区一:告诉收房就算交房
开发商有时会说:只需告诉你收房了,就算交房了。这是过错的观念。开发商所交给的房子应契合法律规定的规范,契合合同的约好,不然就不能算如期交房,交房不能以告诉业主收房为标志。
此外,开发商应至少提早7天告诉购房人收房的时刻、地址。
误区二:物业代表开发商
收房时,物业情绪并非代表开发商的情绪,关于物业的许诺要区分对待。假如物业是受开发商托付担任收房作业,一旦出了问题业主仍要找开发商承当职责。
假如物业是以办理小区的身份出头,让购房人签物业办理合同,购房人能够签,物业费也能够交。由于这是物业办理联系,和收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