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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14:03
人寿稳妥是针对被稳妥人发作人身损伤而担任理赔的稳妥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需求有两边的意思表明,并且需求签字。那么,中国人寿稳妥合同的收效要件是什么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1.主体合格
主体合格是指缔结稳妥合同的当事人(稳妥人和投保人)须具有缔结稳妥合同的资历。对稳妥人,法令要求其有必要经国家答应运营稳妥业务,且有必要在其营业执照核准范围内处理稳妥业务。例如,依法经核准挂号运营人寿稳妥业务的稳妥人,就没有资历运营产业稳妥业务,不得缔结产业稳妥合同,不然即为主体不合格,其缔结的稳妥合同无效。投保人既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或其他安排。自然人缔结合同,应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约束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独立缔结稳妥合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缔结。
2.意思表明实在
意思表明实在,系指稳妥合同缔约人的表明行为应实在地反映其心里的作用意思,即作用意思与表明行为相一致。两边缔结稳妥合同的意思表明须实在。在缔结稳妥合一起,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诈骗对方。投保人在缔结合一起须实行照实奉告责任,向稳妥人照实奉告有关稳妥标的的重要状况。不然,不只影响稳妥合同的效能,并且即便稳妥合同缔结后发作稳妥事端,稳妥人也不承当稳妥给付责任。就稳妥人而言,要求其在缔结稳妥合一起实行阐明责任,向投保人阐明稳妥合同条款的内容,不得拐骗投保人缔结稳妥合同。稳妥合同缔结须根据两边当事人的自愿。除法令规矩的强制稳妥以外,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毅力强加给对方,逼迫对方缔结或许承受稳妥合同。
3.内容合法
稳妥合同的内容不得与我国现行的稳妥法及其他法令、法规的强行性规矩相冲突;稳妥标的须是法令答应稳妥的产业及其利益或人的身体、生命;稳妥合同的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危害别人的利益;稳妥合同所承保的风险须不属于不存在的风险。
人寿稳妥合同需求意思表明实在,意思表明实在,系指稳妥合同缔约人的表明行为应实在地反映其心里的作用意思,即作用意思与表明行为相一致。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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