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热点推荐:汕头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办理指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3 06:50

  关于汕头机动车环保查验合格标志申领处理攻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处理目标
请求人:一切在本市注册挂号的轿车,不包括挂车、电车、摩托车、简便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
请求内容:机动车环保查验合格标志。
请求条件:对依照国家有关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规范,经定期查验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机动车环保查验合格标志。
处理条件
对依照国家有关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规范,经定期查验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机动车环保查验合格标志。
所需材料
1、初次发放:年审有用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挂号证书原件;
2、到期换发:年审有用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补发:
(1)到原申领的环保标志核发电刊出损坏或丢失的标志信息,请求补发环保标志,其有用期与损坏或丢失的环保标志有用期共同;
(2)材料:补发请求书、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挂号证书原件
窗口处理流程
(一)在用车环保查验合格标志申领机动车车主可到市环保局设置的核发点收取相应的标志。详细领标程序如下:请求人到核发点窗口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核发人员审阅合格→核发人员挂号车辆信息并打印相应的标志→请求人填写收取挂号表→请求人领标并取回有用证件原件。
(二)用车大户环保查验合格标志申领对具有车辆数10辆(含)以上轿车的用车单位供给会集处理申领环保查验合格标志服务。详细领标程序如下:请求人带着用车大户会集处理需提交的材料到核发点窗口→核发人员审阅合格→核发人员挂号车辆信息并打印相应的标志→告诉请求人在限制时刻到处理窗口收取标志→请求人填写收取挂号表→请求人领标。
网上处理流程
预受理--受理--承办--审阅--同意--办结
处理时限
法定期限:无许诺期限:无
就事窗口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局窗口工作时刻: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8号财务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联系电话:0754-88259669
交通指引:可乘坐12路;15路;19路;20路;24路;25路;28路;31路;39路;46路;51路;103路公交车到会展中心站下车收费规范:
不收费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