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无效程序口审中的意见陈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5 17:51敬重的合议组组长、主审员、参审员:
在2009年5月12日,陈说人现已向贵委提交了定见陈说书和权利要求书替换页,陈说人已将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正即删去权利要求第1-4、6-10项,保存权利要求5,把权利要求5提为独立权利要求。2009年6月又收到贵委寄发的恳求人提交的弥补理由和弥补的有关依据,现陈说人仅对恳求人提交的否定权利要求5创造性的理由和依据陈说定见如下:
本案专利全体技能计划与恳求人提交的能作为依据的比照文件比较,归于不同的技能范畴,具有不同的技能意图,具有差异技能特征,且该差异技能特征实际上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技能作用,该差异技能特征需求支付创造性劳动,具有实质性特色和前进。恳求人提交的否定权利要求5创造性的三份比照文件均不能影响本案专利所具有的创造性,详细理由是:
一、 比照文件2不能否定本案专利的创造性。1、技能范畴不同。比照文件2是轿车自救设备;而本案专利是辅佐卸载设备。2、技能意图不同。比照文件2所处理的是车辆被陷或打滑时具有牵引力的主车前后移动的自救问题;而本案专利处理的是没有牵引力的挂车在卸货时依据货位移动或脱节轮下货品时的左右移动问题。3、技能计划不同。由于技能范畴、技能意图不同,导致详细的技能计划不同,比照文件2中的液压油缸、活塞杆的设备、衔接方法只能使轿车前后移动而不能左右移动;本案专利油缸、活塞杆的设备、衔接方法能使挂车能够左右移动,因而,挂车能够依据货位不同进行灵敏的左右移动并由于主车的原因也可前后移动,与比照文件2中的技能比照,具有实质性差异技能特征。
二、 比照文件3不能否定本案专利的创造性. 从比照文件3的图示中可看出,其与本案专利具有很大的不同,但由于陈说人从未收到恳求人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的比照文件3的中文译著,因而比照文件3不能作为依据运用,陈说人对此不在进行质证和陈说定见。
三、 比照文件4也不能否定本案专利的创造性。比照文件4和比照文件2具有很大的相同性,但在以下多个方面与本案专利不同。1、技能范畴不同。比照文件4是轿车陷车、打滑时的自救设备;而本案专利是卸货时所运用的辅佐卸载设备。2、技能意图不同。比照文件4所处理的是车辆被陷或打滑时具有牵引力的主车前后移动的自救问题;而本案专利处理的是没有牵引力的挂车在卸货时依据货位移动或脱节轮下货品时的左右移动问题。3、作业原理不同。比照文件4是从纵向发生作用力;本案专利是从横向发生作用力。
4、技能计划不同。由于技能范畴、意图、原理不同,导致详细的技能计划不同,比照文件4中有2个液压油缸并别离固定在主车车架的中部;而本案专利只要一个液压油缸且设备在挂车车架的尾部。设备方位的不同不是惯例的替换或躲避,而是两者所要处理的不同技能问题所决议的。比照文件4的液压油缸、活塞杆的设备、衔接方法只能使轿车前后移动而不能左右移动;本案专利油缸、活塞杆的设备、衔接方法能使挂车依据货位不同进行灵敏的左右移动,由于主车的原因挂车也可前后移动。与比照文件4中的技能比照,本案专利不是附近范畴的技能转用,由于两者的技能意图、计划、作用有很大不同,本案专利与比照文件4的技能计划比较,差异技能特征是客观存在的,本案专利是专利权人支付了许多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其发生的技能作用不是一般技能人员能从比照文件4的技能计划所能得到启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