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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是否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20:40
强制实行的法令解说是怎样的呢,强制实行主体中有没有城市管理局呢,它的主体中都有哪些机关呢,行政强制实行的概念是怎样的呢,行政强制实行的特征有哪些。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城市管理局是否有行政强制实行权”的内容,期望对你有协助。
强制实行 (法令术语)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气,依据发作法令效力文书清晰详细的实行内容,强制民事责任人完结其所承当的责任,以确保权力人的权力得以完成。发作法令效力的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定书、完成担保物权裁决、承认调停协议裁决、付出令等。它们一经收效,责任人即应主动实行。如拒不实行,权力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提出请求的权力人称请求人,被指名实行责任的人称被实行人。
实行主体
有强制实行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行政强制实行
行政强制实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对不实行行政决议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依法强制实行责任的行为。
概念
行政强制实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拒不实行行政法上的责任,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纳强制办法,迫使其实行责任的详细行政行为。
特征
1.行政强制实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实行行政法上的责任为条件。只要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责任又拒不实行,行政机关为了确保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干采纳必定的强制手段逼迫相对方实行责任。行政法上的责任既有法令、法规、规章中规则的责任,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议中所规则的责任,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定、裁决中确认的由行政相对方实行的责任。
2.行政强制实行由法令规则的行政机关或许人民法院施行。依据法令、法规的规则,行政强制实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由行政机关按照法令、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纳强制实行办法;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实行请求,由人民法院实行。
3.行政强制实行的目标规模广泛。既可所以物,也可所以行为,还可所以人。
4.施行行政强制实行,行政机关能够在不危害公共利益和别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到实行协议。
性质
1.行政性。行政强制实行是行政机关为完成行政权力而依法定职权施行的单独的详细行政行为,具有显着的行政性。
2.强制性。这是行政强制实行的底子特征。正是这种办法所具有的强制性使其差异于行政机关施行的不需要借助于强制即能完成的其他行政办法。
3.实行性。行政强制实行的意图在于促进行政相对方实行责任,保证行政处理决议的实践、有用实行。
行政强制实行的行政性、强制性、实行性是彼此联络的,缺一不可。
关于你提出的“城市管理局是否有行政强制实行权”问题,行政强制实行权的机关有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很显然城市管理局没有行政强制实行权力。你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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