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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的案由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0:32
怎么确认货运署理合同胶葛的案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子案由规则(试行)》,民事案子的案由应当包含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部分和当事人的详细争议部分,结合货运署理合同案子的审判实践,界定如下:
受托人恳求委托人返还代垫费用、付出酬劳及其利息的,为货运署理合同欠款胶葛。
委托人恳求受托人返还多付出的费用、酬劳及其利息的,或委托人因免除委托合同而恳求返还已付出的费用的,为货运署理合同返还胶葛。
委托人恳求受托人转交因处理货运署理业务而获得的产业或单证的,为货运署理合同交给胶葛。
当事人恳求对方补偿因违约而形成的丢失的,为货运署理合同损害补偿胶葛。
上述案由能够独自或兼并运用。
[阐明]
“代垫费用”指代垫的海运费和杂费,但不得扣除从承运人处收取的佣钱。此处的“酬劳”指向委托人收取的署理费,不包含从承运人处收取的佣钱。
“返还胶葛”中两边诉争的法律关系实际上为不当得利,严厉意义上应定为不当得利返还胶葛,但引发该不当得利的根底关系为货运署理合同,或者说该不当得利的类型是因货运署理合同中的清偿而引起的不当得利,因而根据审判实践中的习气做法,仍定为货运署理合同胶葛。
“交给胶葛”在审判实践中主要为交给单证胶葛,且大都与损害补偿胶葛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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