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和主体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6 17:27
我国《顾客权益维护法》对顾客知情权的概念有具体的介绍,顾客知情权特征包含主体仅为日子顾客和主体仅为个别自然人,具体的意义和具体内容请阅览下文。
顾客知情权的概念
顾客知情权是指顾客享有知悉其购买、运用的产品或许承受的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力。我国《顾客权益维护法》第8条对顾客知情权作了具体规则:“顾客享有知悉其购买、运用的产品或许承受的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力”:“顾客有权依据产品或许服务的不同状况,要求经营者供给产品的价格、产地、出产者、用处、功能、标准、等级、首要成份,出产日期、有效期限、查验合格证明、运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许服务的内容、标准、费用等有关状况。”
从上述法令规则能够概括出,顾客知情权首要包含以下几层意义:①、顾客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令、法规规则的方法标明产品或服务的真实状况。②、顾客在购买、运用产品或承受服务时,有权问询和了解产品或服务的有关状况。③、顾客有权知悉产品或服务的真实状况。
顾客知情权主体的特征
1、顾客知情权主体仅为日子顾客
顾客知情权主体只能是顾客,并且仅为日子顾客。顾客行为意图为日子消费而非为出产消费,已为各国顾客维护法所承认。我国《顾客权益维护法》第2条规则:“顾客为日子消费需求购买、运用产品或许承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维护;本法未作规则的,受其他有关法令、法规维护。”日子消费是指人们为了满意日子需求而耗费物质产品或耗费劳作服务的行为出产消费是指物质材料出产过程中出产材料和劳作力的耗费,它归于出产过程自身,出产的结果是出产出了新产品,因此人们一般不将其作为消费,而是作为出产自身。所以,我国《顾客权益维护法》仅调整日子消费,而不调整出产消费。
2、顾客知情权的主体仅为个别自然人
顾客知情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是否包含法人安排?我国《顾客权益维护法》第2条未作明确规则,法学界有争辩。有观念以为,顾客仅指个人或个别社会成员,如我国国家标准局1985年6月29日公布的《消费品运用说明总则》即明确规则了“顾客—为满意个人或家庭的日子需求而购买、运用产品或服务的个别社会成员。”也有观念以为,“顾客不能仅限于个别社会成员,也应包含法人安排,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等。”笔者以为,《顾客权益维护法》的立法意图,是维护在商场买卖中处于弱势位置的个别社会成员,而单位是有安排的集体,并不像个人那样处于弱势位置,单位无特别维护的必要。当单位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单位能够按照《合同法》等法令法规寻求维护
顾客知情权的概念
顾客知情权是指顾客享有知悉其购买、运用的产品或许承受的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力。我国《顾客权益维护法》第8条对顾客知情权作了具体规则:“顾客享有知悉其购买、运用的产品或许承受的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力”:“顾客有权依据产品或许服务的不同状况,要求经营者供给产品的价格、产地、出产者、用处、功能、标准、等级、首要成份,出产日期、有效期限、查验合格证明、运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许服务的内容、标准、费用等有关状况。”
从上述法令规则能够概括出,顾客知情权首要包含以下几层意义:①、顾客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令、法规规则的方法标明产品或服务的真实状况。②、顾客在购买、运用产品或承受服务时,有权问询和了解产品或服务的有关状况。③、顾客有权知悉产品或服务的真实状况。
顾客知情权主体的特征
1、顾客知情权主体仅为日子顾客
顾客知情权主体只能是顾客,并且仅为日子顾客。顾客行为意图为日子消费而非为出产消费,已为各国顾客维护法所承认。我国《顾客权益维护法》第2条规则:“顾客为日子消费需求购买、运用产品或许承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维护;本法未作规则的,受其他有关法令、法规维护。”日子消费是指人们为了满意日子需求而耗费物质产品或耗费劳作服务的行为出产消费是指物质材料出产过程中出产材料和劳作力的耗费,它归于出产过程自身,出产的结果是出产出了新产品,因此人们一般不将其作为消费,而是作为出产自身。所以,我国《顾客权益维护法》仅调整日子消费,而不调整出产消费。
2、顾客知情权的主体仅为个别自然人
顾客知情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是否包含法人安排?我国《顾客权益维护法》第2条未作明确规则,法学界有争辩。有观念以为,顾客仅指个人或个别社会成员,如我国国家标准局1985年6月29日公布的《消费品运用说明总则》即明确规则了“顾客—为满意个人或家庭的日子需求而购买、运用产品或服务的个别社会成员。”也有观念以为,“顾客不能仅限于个别社会成员,也应包含法人安排,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等。”笔者以为,《顾客权益维护法》的立法意图,是维护在商场买卖中处于弱势位置的个别社会成员,而单位是有安排的集体,并不像个人那样处于弱势位置,单位无特别维护的必要。当单位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单位能够按照《合同法》等法令法规寻求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