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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23:26
在实际社会中,咱们都知道国家出于保护劳作者利益的视点树立的工伤判定准则,用于判定劳作者所遭到的损伤是否是作业原因或作业时刻形成的。假如用人单位的职工在作业时刻内遭到损伤后,用人单位应该提出工伤确定的请求。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假如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确定请求,职工怎样保护权益。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确定请求该怎样处理
工伤判定是有必定的时刻约束的,有必要要在一年内进行判定才能够,超期后的手续会很繁琐。详细职责规模如下:
1、《工伤稳妥法令》对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间请求工伤确定的职责规模有清晰规则。
《工伤稳妥法令》第17条第1、2、4款规则,“职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职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1款规则的时限内提交工伤确定请求,在此期间发作契合本法令规则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担负。”该条既清晰规则了用人单位负有在30天内请求工伤确定的法定职责,又清晰了用人单位未实行该等法定职责应承当的职责规模。
《劳作和社会保证部关于施行<工伤稳妥法令>若干问题的定见》第6条规则:“法令第17条第4款规则‘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1款规则的时限内提交工伤确定请求的,在此期间发作契合本法令规则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担负’。这儿用人单位承当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期间是指从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止。”依据《工伤稳妥法令》第30条、第33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施行<工伤稳妥法令>方法》第20条、第21条和第22条等规则,这些费用包含罢工留薪期薪酬,评残前护理费,医疗费,膳食补助费,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等。其间医疗费,膳食补助费,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等应由工伤稳妥基金付出。由于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间请求工伤确定,故依据《工伤稳妥法令》第17条、《劳作和社会保证部关于施行<工伤稳妥法令>若干问题的定见》第6条之规则,从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期间发作的医疗费等本应由工伤稳妥基金付出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应转由用人单位承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惩罚性担负)。
在此,需求指出的是,假如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未依《工伤稳妥法令》第17条第2款规则在一年内请求工伤确定,导致工伤确定请求时效通过而丢失取得工伤稳妥待遇的权力,工伤职工能否建议用人单位的惩罚性担负?笔者认为,答案是必定的。这是由于,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间请求工伤确定归于不实行法定职责,其对工伤职工的丢失片面上存在差错,该等补偿职责归于违法法令规则应承当的一般侵权职责,应不受请求工伤确定一年的时效约束,应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
2、工伤稳妥经办组织以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间请求工伤确定为由回绝工伤稳妥理赔于法无据。
《工伤稳妥法令》课以用人单位悉数赔付工伤待遇的相关费用,只限于第62条规则的“按照本法令规则应当参与工伤稳妥而未参与工伤稳妥的用人单位职工发作工伤”这样一种景象。《社会稳妥法》第43条规则了中止享用工伤稳妥待遇景象。该条规则,“工伤职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中止享用工伤稳妥待遇:(一)丢失享用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作能力判定的;(三)回绝医治的。”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未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假如一旦在工伤后,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那么职工就需求自己向有关部门提出请求。工伤判定涉及到稳妥补偿以及病假的问题,因而职工有必要要慎重对待。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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