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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包括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3 00:58
轿车租借合同条款
本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轿车租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令、法规、规章制定。
第一条 租借方的权力
1. 具有租借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好费用。
第二条 租借方的职责
1. 向承租方交给技能情况为一级规范、设备齐全的租借车辆,以及租借车辆行进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代租借车辆时照实供给车辆情况信息。
3. 免费供给租借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运用租借车辆呈现的毛病修补服务。
4. 供给本市行政区域内毛病、事端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当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端或盗抢形成的租借车辆现值丢失。
6.承当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职责险。
7. 对所取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职责。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力
1. 按合同的约好具有租借车辆运用权。
2. 有权获悉确保安全驾驭所需的车辆技能情况及功用信息。
3. 有权取得租借方为确保租借车辆运用功用所供给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职责
1. 照实向租借方供给驾驭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2. 按合同约好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功用、操作规程及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则运用租借车辆。
4. 妥善保管租借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租借方答应,不得私行修补车辆,不得私行改装、替换、增设他物。
5. 帮忙租借方按规则期限对租借车辆进行车检及修补保养。
6. 承当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端或盗抢形成的租借车辆现值丢失;承当因交通事端引发的其他职责。
7. 维护租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略。不得转卖、典当、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借车辆。
8. 租借车辆发作交通事端、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分报案并在12小时内告诉租借方,并帮忙租借方处理相关手续。
9. 确保租借车辆为合同挂号的驾驭员驾驭。在租借期内,如承租方挂号的信息发作改动,应及时告诉租借方。
10. 租借期满,应准时返还租借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确保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规范两边约好。
2. 承租方用确保金供给担保的,确保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实行结束后,确保金应交还承租方。两边经约好也可采纳其他方法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两边约好的意外风险职责,租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法承当。对约好分管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丢失的核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方针严重改动、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两边的原因形成的丢失,按照有关法规和公正准则两边洽谈处理。
第七条 租借方的违约职责
租借方未能实行向承租方供给合同约好的车辆、服务等职责时,应承当下列违约职责:
1. 经路途运送管理部分认可的专业检测安排确定租借车辆达不到一级规范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租借方承当违约职责。
2. 不能按约好供给毛病修补、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租借方应交还租借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付出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修补、救援后租借车辆仍无法康复运用功用,租借方应供给适当层次替换车或采纳其他办法。
4. 因承租方原因形成车辆损坏的,租借方应严厉按照轿车修补规则的规范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职责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好交纳费用、运用租借车辆、保管租借车辆、偿还租借车辆时,应承当下列违约职责: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偿还租借车辆的,除持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早解除合同偿还租借车辆的,应按未实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租借方付出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租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交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租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租借车辆:
(1)供给虚伪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典当、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借车辆或确有依据证明存在上述风险的。
(4)确有依据证明承租方运用租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功用或操作程序运用而形成的租借车辆修补、停运丢失;承当因过错被保险公司回绝补偿的丢失。
5. 私行改装、替换、增设他物等改动租借车辆原状形成的丢失。
6. 未帮忙租借方准时参与车检或修补保养而形成的丢失。
7. 非租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职责。
8. 违背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奉告的5日内承受处分。如回绝承受处分,合同中挂号的驾驭员将作为违章职责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选用确保人供给担保的方法,确保人应就承租方实行本合同的职责负连带确保职责。
第十条 特别约好
承、租两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添加、细化做为弥补条款,但不得违背有关法规及方针规则,不得违背公正准则。弥补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革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则应由租借方承当的职责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伸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请求,租借方有权决议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作的争议,两边应洽谈或向北京市轿车租借职业安排、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分请求调停处理;洽谈或调停处理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两边选定的裁定安排提请裁定。
租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居处: 居处:
电话: 电话: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证照号码:
确保人(签章):
居处:
电话:
托付代理人:
签定时刻: 签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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