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公证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7 22:40代位承继公证书指的是在发作代位承继时需求进行公证之后出具的公证书,具有必定的法令效力,能够证明代位承继的公证,为今后的代位承继的发作供给法令依据,公证书的内容能够参阅公证单位供给的范本,接下来,你能够和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什么是关于代位承继公证书的内容
1 公 证 书
(2011)阜清证民字第568号
请求人:张淑芹,女,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出世,身份证号码:210727193504291544,现住辽宁省义县稍户营子镇树林子村512号。
被承继人:王恩合,男,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日出世,生前住辽宁省义县稍户营子镇树林子村512号。
公证事项:承继权
请求人张淑芹因承继被承继人王恩合的遗产,于二0一一年八月十八日向本处请求处理承继权公证,并供给了以下证明资料:
一、身份证明;
二、逝世证明;
三、承继人证明;
四、储蓄存款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则,本处向当事人奉告承继权公证的法令含义和或许发生的法令结果,对请求人提交的权力证明及相关依据资料进行了检查核实,并对请求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询,现查明如下现实:
一、被承继人王恩合于二0一0年十月二十因病在家中逝世。
二、承继人张淑芹向本处请求承继被承继人王恩合留传的产业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阜蒙县伊马图支行存款:
(一)人民币14925.32元,账号0303210921000755299。 (二)被承继人王恩合现生计法定承继人有妻子张淑芹、长女王秀凤、次女王秀荣、三女王秀玉四人。
三、被承继人生前无遗言,亦未与别人签定遗赠抚养协议。上述生计的法定承继人对被承继人生前无遗言及遗赠抚养协议无争议,截止至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亦未有它人向本处提出异议。
依据上述现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三条的规则,被承继人王恩合逝世时留传的上述个人合法产业为王恩合的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则,被承继人王恩合的遗产应由其爱人、子女、爸爸妈妈一起承继。因王恩合的爸爸妈妈均先于王恩合逝世,现王恩合的长女王秀凤、次女王秀荣、三女王秀玉三人对上述遗产均表明抛弃承继权。
综上,兹证明被承继人王恩合的遗产应由妻子张淑芹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