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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法律问题的几点提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5 10:00
在离婚案子中除了产业问题是我们重视的焦点之外,离婚后子女育婴权的问题一直以来也倍受人们的重视,律师就该问题谈几点提示。榜首是关于子女判定给谁育婴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国的婚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育婴问题的若干详细定见》(以下称《若干详细定见》)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则。律师就其间几个重要的问题做几点阐明。首要离婚案子中假如涉及到离婚后子女育婴权归属的问题,要从子女的年纪上划分为几个阶段。榜首阶段是,零到两周岁的婴幼儿,这个阶段的子女在离婚时原则上应当跟从母亲日子。可是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状况是不适宜跟从母方一同日子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的;关于这一点律师提示,母方患有精神疾病或许智力阻碍的影响对子女育婴和子女健康生长的也是认定为不宜与其共同日子的。(2)有育婴条件不尽育婴责任,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日子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日子的。可是爸爸妈妈两边协议子女随父亲日子并对子女健康生长无晦气影响的,法律上是答应的。第二阶段是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两边均能够要求承当监护责任,根据《若干详细定见》有以下几种状况的能够优先考虑判定给这一方育婴子女。(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才能的;(2)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日子,对子女生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或许有其他晦气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景象,不宜与子女共同日子的。一起律师提示在发作关于十周岁以上子女育婴权发作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定见。在爸爸妈妈两边的条件大致平等的状况下,两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日子,但子女独自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共同日子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要求并且有才能协助子女照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日子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二个重要问题便是离婚后子女育婴费承当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则,离婚后不育婴子女的一方有必要承当未成年子女的日子和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许悉数,详细的分配份额能够由夫妻两边协议,协议不成的也能够由法院进行判定。在这儿律师需求提示两点:一是,这儿的协议或许判定成果确认的费用数额,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也是婚姻法对离婚之后未成年子女的一种特别的维护;二是爸爸妈妈两边能够协议子女随一方日子并由育婴方担负子女悉数育婴费。但经查实,育婴方的育婴才能显着不能保证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生长的,是不予允许的。就育婴费用详细数额的核算,律师做以下几点阐明。榜首、育婴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践需求、爸爸妈妈两边的担负才能和当地的实践日子水平确认。有固定收入的,育婴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份额给付。担负两个以上子女育婴费的,份额可适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育婴费的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份额确认。有特殊状况的,可适当进步或下降上述份额。第二、育婴费一般状况下是定时给付,有条件的也能够一次性给付。关于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许下落不明的,出于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考虑能够用其资产折抵育婴费。第三育婴费给付的时刻一般到子女年满是八周岁中止,可是假如子女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首要日子来源,并能保持当地一般日子水平的,爸爸妈妈可中止给付育婴费。关于现已成年可是损失劳动才能,或许还在校就读以及其他确认无日子才能的子女爸爸妈妈又有给付才能的依然要担负必要的育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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