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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最新量刑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17:29
合同欺诈罪最新量刑规范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欺诈罪】有下列景象之一,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一)以虚拟的单位或许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的; 
(二)以假造、变造、报废的收据或许其他虚伪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践实行才能,以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实行合同的办法,拐骗对方当事人持续签定和实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产业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六的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构成欺诈罪。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千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3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0万元以上的,归于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是确定欺诈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仅有情节。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也应确定为“情节特别严峻”。
其详细的金额,各省市可根据详细情况在法律规则的范围内规则。
使用经济合同进行欺诈的,欺诈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践骗得的数额确定,合同标的数额能够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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