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权中继承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9 11:47
关于逝世,咱们会联想到“伤心”、“遗产”等等。谈到遗产承继,多数人都有耳闻,可是很少有人了解过“转承继”。转承继,通常是指承继人在承继开端后实践接受遗产前逝世,该承继人的合法承继人代其实践接受其有权承继的遗产。转承继人便是实践接受遗产的逝世承继人的承继人。那么,转承继权中承继的规模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期望能对你有所协助。
转承继权中承继的规模有哪些
转承继能够发作在法定承继中,也能够发作在遗言承继中。因为在法定承继中,承继人于被承继人逝世后遗产切割前逝世的,其应承继的遗产比例归其合法承继人接受。在遗言承继中,指定的遗言承继人于承继开端后未表明抛弃承继但又未实践接受遗产时逝世的,也现已实践享有和获得遗产承继权,其应承继的遗产相同应由其合法承继人接受。即便在遗赠中,受遗赠人于承继开端后清晰表明接受遗赠但未实践接受受遗赠的产业时逝世的,其受遗赠的产业也能够由其合法承继人接受(依现行法令规则,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二个月内未清晰表明接受遗赠前逝世,受遗赠人的承继人无权接受受遗赠的产业),这种景象也可视为转承继。
转承继是两个承继的接连:先是承继人直接承继被承继人的遗产,再则是逝世的承继人的承继人获得原应由已逝世承继人承继的遗产。
1、转承继和代位承继具有相似之处:
都有承继人已逝世的现实;
都是由原享有承继权的承继人的承继人获得被承继人的遗产;
③ 并且都是在逝世的承继人没有损失承继权状况下发作的。
2、转承继和代位承继的差异
转承继和代位承继的差异也是显着的,转承继是承继的接连,而代位承继仅仅有一次承继;转承继是直接承继,而代位承继则是直接承继,首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① 发作的现实根据不同 。转承继根据承继人后于被承继人逝世的现实;代位承继则是根据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现实。
② 承继人的规模不同 。转承继人能够是被承继人的后辈直系血亲,也能够是被承继人的其他法定承继人,他们依各自承继次序参与转承继,并且转承继人还能够是遗言承继人。代位承继的代位承继人只能是被代位承继人的后辈直系血亲,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
③ 适用规模不同 。转承继既可适用于法定承继,也能够适用于遗言承继。在遗言承继开端后,遗言承继人在未获得按遗言应承继的遗产前逝世,就适用转承继。代位承继是法定承继的弥补和特别方法,不能适用遗言承继的承继方法。
④ 承继遗产的进程不同。转承继是承继开端后遗产切割前逝世承继人所享有的承继遗产应继比例的权力,转给他的承继人承继,归于第2次承继。代位承继则是代位承继人替代被代位承继人的位置或承继次序而承继被承继人的遗产,归于直接承继。
(一)适用法定承继的景象
我国《承继法》第5条规则:“承继开端后,依照法定承继处理;有遗言的,依照遗言承继或许遗赠处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依照协议处理。”因而,一般来说,被承继人生前未与别人缔结遗赠抚养协议或已缔结的遗赠抚养协议无效,又没有立遗言,被承继人的悉数遗产适用法定承继处理。
别的,根据《承继法》第27条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依照法定承继处理:
1遗言承继人抛弃承继或许受遗赠人抛弃受遗赠的。遗言承继人抛弃承继和受遗赠人抛弃受遗赠的,其抛弃承继和受遗赠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承继。
2遗言承继人损失承继权的,遗言中指定由其承继的部分,适用法定承继。
在遗言承继人抛弃承继权或损失承继权的状况下,不会发作转承继问题。因为在此状况下,遗言承继人现已没有承继权,所以无法获得遗言中指定由其承继的遗产的所有权,因而也就不会发作将自己应当承继的遗产比例搬运给自己的承继人承继的法令现实。
3遗言承继人、受遗赠人先于遗言人逝世的。因为其不再具有承继才干或许受遗赠才干而不能承继遗产或许接受遗赠,遗言中指定由其承继、受赠的产业部分适用于法定承继。
遗言承继人先于遗言人逝世,意味着承继没有开端,承继人现已逝世。这种景象不是转承继发作的前提条件,并且遗言承继人并未实践获得承继权,所以遗言承继人逝世后不会发作关于该遗言承继人的转承继问题。
4遗言无效部分所触及的遗产。遗言无效分为悉数无效和部分无效。遗言无效部分所触及的遗产,因为遗言无法履行,适用法定承继。
假如遗言悉数无效或许指定由某遗言承继人承继遗产的遗言部分无效,则因为该遗言承继人不能根据无效遗言实践获得遗言承继权,天然其在遗产切割前逝世就不会发作将其按遗言承继的遗产转由其合法承继人接受的现实,也便是说不会发作转承继问题。
5遗言未处置的遗产。
(二)适用遗言承继的景象
在被承继人逝世后,只要具有以下条件时,才干按遗言进行承继:
1没有遗赠抚养协议。
2被承继人立有遗言,且该遗言合法有用。
3遗言承继人没有损失承继权,也没有抛弃承继权,一起也未先于被承继人逝世。
不然,如前所述,该种景象下将适用法定承继,也就不会发作关于该遗言承继人的转承继问题。
终上所述关于转承继的相关音讯可知,转承继权中承继的规模并不单一,因而,咱们应该多了解相关音讯,才干更好地处理相关业务,防止呈现过失。当然,假如您的状况更为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在线法令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转承继权中承继的规模有哪些
转承继能够发作在法定承继中,也能够发作在遗言承继中。因为在法定承继中,承继人于被承继人逝世后遗产切割前逝世的,其应承继的遗产比例归其合法承继人接受。在遗言承继中,指定的遗言承继人于承继开端后未表明抛弃承继但又未实践接受遗产时逝世的,也现已实践享有和获得遗产承继权,其应承继的遗产相同应由其合法承继人接受。即便在遗赠中,受遗赠人于承继开端后清晰表明接受遗赠但未实践接受受遗赠的产业时逝世的,其受遗赠的产业也能够由其合法承继人接受(依现行法令规则,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二个月内未清晰表明接受遗赠前逝世,受遗赠人的承继人无权接受受遗赠的产业),这种景象也可视为转承继。
转承继是两个承继的接连:先是承继人直接承继被承继人的遗产,再则是逝世的承继人的承继人获得原应由已逝世承继人承继的遗产。
1、转承继和代位承继具有相似之处:
都有承继人已逝世的现实;
都是由原享有承继权的承继人的承继人获得被承继人的遗产;
③ 并且都是在逝世的承继人没有损失承继权状况下发作的。
2、转承继和代位承继的差异
转承继和代位承继的差异也是显着的,转承继是承继的接连,而代位承继仅仅有一次承继;转承继是直接承继,而代位承继则是直接承继,首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① 发作的现实根据不同 。转承继根据承继人后于被承继人逝世的现实;代位承继则是根据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现实。
② 承继人的规模不同 。转承继人能够是被承继人的后辈直系血亲,也能够是被承继人的其他法定承继人,他们依各自承继次序参与转承继,并且转承继人还能够是遗言承继人。代位承继的代位承继人只能是被代位承继人的后辈直系血亲,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
③ 适用规模不同 。转承继既可适用于法定承继,也能够适用于遗言承继。在遗言承继开端后,遗言承继人在未获得按遗言应承继的遗产前逝世,就适用转承继。代位承继是法定承继的弥补和特别方法,不能适用遗言承继的承继方法。
④ 承继遗产的进程不同。转承继是承继开端后遗产切割前逝世承继人所享有的承继遗产应继比例的权力,转给他的承继人承继,归于第2次承继。代位承继则是代位承继人替代被代位承继人的位置或承继次序而承继被承继人的遗产,归于直接承继。
(一)适用法定承继的景象
我国《承继法》第5条规则:“承继开端后,依照法定承继处理;有遗言的,依照遗言承继或许遗赠处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依照协议处理。”因而,一般来说,被承继人生前未与别人缔结遗赠抚养协议或已缔结的遗赠抚养协议无效,又没有立遗言,被承继人的悉数遗产适用法定承继处理。
别的,根据《承继法》第27条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依照法定承继处理:
1遗言承继人抛弃承继或许受遗赠人抛弃受遗赠的。遗言承继人抛弃承继和受遗赠人抛弃受遗赠的,其抛弃承继和受遗赠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承继。
2遗言承继人损失承继权的,遗言中指定由其承继的部分,适用法定承继。
在遗言承继人抛弃承继权或损失承继权的状况下,不会发作转承继问题。因为在此状况下,遗言承继人现已没有承继权,所以无法获得遗言中指定由其承继的遗产的所有权,因而也就不会发作将自己应当承继的遗产比例搬运给自己的承继人承继的法令现实。
3遗言承继人、受遗赠人先于遗言人逝世的。因为其不再具有承继才干或许受遗赠才干而不能承继遗产或许接受遗赠,遗言中指定由其承继、受赠的产业部分适用于法定承继。
遗言承继人先于遗言人逝世,意味着承继没有开端,承继人现已逝世。这种景象不是转承继发作的前提条件,并且遗言承继人并未实践获得承继权,所以遗言承继人逝世后不会发作关于该遗言承继人的转承继问题。
4遗言无效部分所触及的遗产。遗言无效分为悉数无效和部分无效。遗言无效部分所触及的遗产,因为遗言无法履行,适用法定承继。
假如遗言悉数无效或许指定由某遗言承继人承继遗产的遗言部分无效,则因为该遗言承继人不能根据无效遗言实践获得遗言承继权,天然其在遗产切割前逝世就不会发作将其按遗言承继的遗产转由其合法承继人接受的现实,也便是说不会发作转承继问题。
5遗言未处置的遗产。
(二)适用遗言承继的景象
在被承继人逝世后,只要具有以下条件时,才干按遗言进行承继:
1没有遗赠抚养协议。
2被承继人立有遗言,且该遗言合法有用。
3遗言承继人没有损失承继权,也没有抛弃承继权,一起也未先于被承继人逝世。
不然,如前所述,该种景象下将适用法定承继,也就不会发作关于该遗言承继人的转承继问题。
终上所述关于转承继的相关音讯可知,转承继权中承继的规模并不单一,因而,咱们应该多了解相关音讯,才干更好地处理相关业务,防止呈现过失。当然,假如您的状况更为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在线法令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