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的契税政策以及如何征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0 10:23契税是以所有权发作搬运变化的不动产为纳税目标,向产权所得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交纳的规模:土地运用权出售、房子赠予和生意等。
征收依据:依照199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则,在我国境内获得土地、房子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交纳契税。
依据《北京市契税办理规则》、《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正<北京市契税办理规则>的决议》、《关于调整房地产买卖环节税收方针的告诉》等相关政府文件的要求,北京市二手房买卖,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初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一般住宅的,契税税率暂一致下调到1%,初次购买90-140平米的一般住宅税率1.5%,140平米以上及二套购房一致3%。又2010年9月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宅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买卖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告诉》,文件规则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对个人购买一般住宅,且该住宅归于家庭(成员规模包含购房人、爱人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仅有住宅的,折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一般住宅,且该住宅归于家庭仅有住宅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综上,北京现在二手房买卖的契税方针为:
别的,依据相关规则,契税如下优惠方针
1. 卖公房前后一年买房,祖孙三代内直系亲属及直系亲属爱人均可享用契税减免优惠。
计算方法:再买房需求交纳的契税=(再买房的网签价-卖房的网签价)×再买房的契税税率【若买房的成交价低于卖房的成交价,则契税全免;差额部分能够持续运用】。
2.北京市拆迁户的直系亲属用拆迁补偿款新购房产享用减免契税的优惠。
计算方法:若新网签价格大于拆迁补偿款,依照差额缴契税;若拆迁补偿价格大于网签价格,免征契税(差额部分能够持续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