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遗嘱的法律效会有什么情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12:20
许多人为了确保自己所立的遗言有用,在作出遗言组织后,将遗言拿去公证。这样今后即便呈现多份遗言,有公证遗言的存在,也是要按照公证过的遗言履行。这儿就涉及到遗言的效能了,那么承认遗言的法令效会有什么情况?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常识,供您参阅,期望能够帮忙到您。
遗言的缔结
遗言有必要是具有遗言才干之人所为,契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令上有用的遗言。得为遗言的才干称为遗言才干。在香港,遗言的缔结需求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言才具有法令效能。一般来说,这两位见证人的其间一位会由帮忙缔结遗言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约请的同业(一般由附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选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
遗言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遗言是单独法令行为
即遗言是根据遗言人单独面的意思表明即可发作预期法令结果的法令行为。
二、遗言人有必要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干
约束行为才干人和无民事行为才干人不具有遗言才干,不能建立遗言。
三、建立遗言不能进行署理
遗言的内容有必要是遗言人的实在意思表明,应由遗言人自己亲身作出,不能由他人署理。如是代书遗言,也有必要由自己在遗言上签名。
四、紧迫情况下,才干选用口头方法
并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免除后,遗言人能够以书面方法或录音方法立遗言的,所立口头遗言因而失效。
五、遗言是遗言人逝世时才发作法令效能的行为
由于遗言是遗言人生前以遗言方法对其逝世后的产业归属问题所作的处置,逝世前还能够加以改变、吊销,所以,遗言有必要以遗言人的逝世作为收效的条件。
一是法定承继人对遗言的有用性有争议又难以达到共同协议的,则遗言的法令效能有必要经法院的审理方能承认,公证处无权仅凭几个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就确定遗言的法令效能;
二是法定承继人对遗言的有用性虽有争议,但终究达到了共同的遗产分配协议的,在向一切的法定承继人执行了协议的实在性后,公证处能够依法定承继方法出具承继权公证书,遗产的分配比例依协议而定;
三是一切的法定承继人对遗言无争议,且向公证处出具了无争议声明,只要在此情况下公证处才干直接确定遗言的法令效能,此刻出具的便是遗言承继权公证书,决不能由于法定承继的结果与遗言指向的是同一人而选用法定承继方法出证。
听讼小编提醒您,遗言的方法若不契合法令的要求,也就不能有用。这儿所说的遗言有用要件,仅指遗言有用的本质要件。以上便是为您总结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帮忙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令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遗言的缔结
遗言有必要是具有遗言才干之人所为,契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令上有用的遗言。得为遗言的才干称为遗言才干。在香港,遗言的缔结需求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言才具有法令效能。一般来说,这两位见证人的其间一位会由帮忙缔结遗言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约请的同业(一般由附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选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
遗言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遗言是单独法令行为
即遗言是根据遗言人单独面的意思表明即可发作预期法令结果的法令行为。
二、遗言人有必要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干
约束行为才干人和无民事行为才干人不具有遗言才干,不能建立遗言。
三、建立遗言不能进行署理
遗言的内容有必要是遗言人的实在意思表明,应由遗言人自己亲身作出,不能由他人署理。如是代书遗言,也有必要由自己在遗言上签名。
四、紧迫情况下,才干选用口头方法
并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免除后,遗言人能够以书面方法或录音方法立遗言的,所立口头遗言因而失效。
五、遗言是遗言人逝世时才发作法令效能的行为
由于遗言是遗言人生前以遗言方法对其逝世后的产业归属问题所作的处置,逝世前还能够加以改变、吊销,所以,遗言有必要以遗言人的逝世作为收效的条件。
一是法定承继人对遗言的有用性有争议又难以达到共同协议的,则遗言的法令效能有必要经法院的审理方能承认,公证处无权仅凭几个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就确定遗言的法令效能;
二是法定承继人对遗言的有用性虽有争议,但终究达到了共同的遗产分配协议的,在向一切的法定承继人执行了协议的实在性后,公证处能够依法定承继方法出具承继权公证书,遗产的分配比例依协议而定;
三是一切的法定承继人对遗言无争议,且向公证处出具了无争议声明,只要在此情况下公证处才干直接确定遗言的法令效能,此刻出具的便是遗言承继权公证书,决不能由于法定承继的结果与遗言指向的是同一人而选用法定承继方法出证。
听讼小编提醒您,遗言的方法若不契合法令的要求,也就不能有用。这儿所说的遗言有用要件,仅指遗言有用的本质要件。以上便是为您总结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帮忙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令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