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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0 05:03

所谓被征地农人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证被依法征地后的农人老有所养而树立的一项社会保证制度。意图是为因依法征地而失掉土地的农人年迈后,供给长时间牢靠的根本日子保证。
1、哪些人员能够列入被征地农人养老保险参保规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同意征地的,除下列人员外,均可参与被征地农人养老保险:
(1)征地安顿时,没有年满16周岁人员;
(2)国家机关、工作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公务员和工作编制人员(含离退休、退职人员);
(3)征地安顿时,已按月享用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4)已按国家和省规则享用日子困难补助费的遗属;
(5)其他不契合诸政发[2007]61号文件第四条相关规则的人员。
2、怎样对被征地农人施行分类参保?
被征地农人将依据其年纪或工作情况,依照相关规则,参与乡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交纳养老保险费。
被征地时男16至59周岁、女16至54周岁人员,依据国家现行政策,参与乡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个人均应按规则交纳养老保险费。其间,被征地后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参与乡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
被征地时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的未参保人员,一致归入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
3、被征地农人请求养老保险需具有哪些条件?
被征地农人请求养老保险补偿,需一起契合以下五个条件:承包地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被征地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征地时户口在征地地点地;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缺乏0.3亩(含0.3亩);年满16周岁。
4、被征地农人的养老保险补偿规范是什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被征地农人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规范,按不低于被征地时地点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确认。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人员,依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规范给予全额补偿;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下(59至16周岁)的人员,年纪每下降1岁,补偿规范按全额补偿的1%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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