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办法及标准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06:51(一)参保目标:
具有宝鸡市乡镇非农业户口的非从业居民,年满18周岁以上,且未参与乡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缴费方法及规范:
1、乡镇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实施以家庭为单位全体参保,根本养老保险按年度交纳。
2、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档交纳,个人挑选,即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重残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财务直接补助130元/年。交纳的保险费悉数划入个人账户。每年会集参保、缴费期为5月、6月、7月。
3、2010年7月1日曾经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个人不再交纳养老保险,可直接享用养老保险待遇。
(三)处理所需材料:
1、一寸彩照一张;
2、户口本原件、主页、自己页及家庭成员页复印件一式三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
(四)处理程序:
1、参保人持所需材料到社区填写《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社区将材料上签到镇保证所、区居险中心审阅,录入参保信息,填写发放缴费证;
3、为参保人下发代扣代缴银行卡,参保人到银行存入保费;
4、区居险中心反应并核对缴费、扣款状况。
(五)丧葬费收取:
凡参与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的居民,逝世后可收取丧葬费1400元。供给火化证和逝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