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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立法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2 01:29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标准民办教育活动的根本法令,共10章67条,包含总则、建立、校园的安排和活动、教师与受教育者、校园财物与财务办理、办理与监督、扶持与奖赏、改变与停止、法令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为了贯彻施行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开展,200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以第399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法令》(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法令),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该法令榜首条清晰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拟定本法令。”这一规则清晰标明拟定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法令的立法依据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咱们能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 
榜首,拟定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法令是贯彻施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需求。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据新时期民办教育开展的需求,对民办教育的根本问题作了规则,清晰了民办教育的性质、位置和扶持方针,可是关于怎么请求建立民办教育安排,对民办教育安排怎么进行办理,民办教育安排怎么获得合理报答,享用奖赏和扶持方针等只作了一些准则规则,需求进一步清晰才好实行。这些问题,有些是归于详细操作问题,相应的程序和方法不宜在法令中详细规则,合适通过行政法规的方式加以清晰;有些因为触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办理责任,需求通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确认详细的方针。这些问题都是贯彻施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必要处理的问题。为了确保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顺畅施行,增强该法的可操作性,拟定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法令是迫切需求的。 
第二,拟定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法令自身便是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则:“民办校园在扣除办学本钱、预留开展基金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则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能够从办学结余中获得合理报答。获得合理报答的详细方法由国务院规则。”第六十六条规则:“在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挂号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训练安排的办理方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则。”第六十七条规则:“境外的安排和个人在我国境内协作办学的方法,由国务院规则。”因而,就上述有关问题拟定相应的方法,是国务院应当实行的法定责任。鉴于国务院已于2003年3月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协作办学法令》,就社会遍及重视的一些问题和施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必要处理的一些问题拟定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法令,是国务院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的重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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