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4 21:07听讼网四川频道3月31日电(记者 陈健)4月1日起,成都发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农村居民以及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掩盖规模之外的乡镇居民,悉数归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掩盖规模,标志着成都完成养老保险准则全掩盖。
成都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3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适用规模是:户籍联系在成都市的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纪的农村居民;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纪,属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掩盖规模以外的乡镇居民。
陈东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特色在于,相对于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门槛更低;而且与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可彼此转接,前后接连核算,即不论参保人是农人仍是乡镇职工,“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在政府补助方面,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纪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按《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方法》规则计发养老金,在此根底上,再按四川省政府规则规范每月补助根底养老金。16周岁至60周岁的农村居民,自己缴费期间政府按缴费基数的2%逐月或逐年补助。
在待遇收取上,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即可按月收取养老金,养老金由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一起按四川省政府规则规范加发根底养老金补助。
陈东说,成都从2003年施行统筹城乡相关变革以来,养老保险准则逐渐向农人延伸;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施行,标志着成都树立起了由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支柱”构成的、彼此转接的、掩盖城乡整体居民的养老保险系统,并完成了准则全掩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