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适用于交通肇事犯罪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14:43
现在,在司法实践中,对交通闯祸违法是否适用自首,争议较多。有观念以为,车辆驾驶人肇过后投案是路途交通办理法令法规确认的责任,实行法定责任不该当遭到从轻或减轻处分的奖赏,不然,将构成惩罚上的重复点评,简单形成量刑畸轻;一起,依据我国刑法,闯祸行为人自首是在法定的基准刑范围内量刑的条件,不该从轻或减轻处分,不然,(不自首)将导致法定刑升格,故交通闯祸违法不该当适用自首。
自首适用于交通闯祸违法吗
笔者以为,交通闯祸违法应当适用自首准则。理由是:
一、报案不同于自首,自首不是交通闯祸行为人的责任
所谓自首,是指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行为。构成自首需求具有两个要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特别自首无须主动归案,只需是在被迫归案之后,被采纳强制措施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自己其他异种罪过的,该异种罪过也适用自首情节。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矩,交通事端发作后,车辆驾驶人有三项责任:维护现场;及时救治伤者;主动敏捷报案。事端发作后自意向有关机关报案并等候处理契合主动投案的条件,但“报案”和“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交通事端发作后车辆驾驶人只需及时自意向有关机关报揭发作了交通事端这一现实即以为车辆驾驶人尽到了“报案”责任,即使对自己的违法现实各样狡赖;而“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则要求行为人有必要照实交待自己的首要违法现实。因此,报案与自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路途交通安全法为车辆驾驶人设定的责任是“报案”而不是“自首”,自首不是车辆驾驶人应尽的责任。
二、刑法追查交通闯祸违法的基准状况是“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发作重大事端未逃逸且无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这与自首的内在不同。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矩:“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因此发作重大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或许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构成交通闯祸违法的基准状况是“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发作重大事端未逃逸且无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交通肇过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构成交通闯祸罪的情节加重犯,法定刑升格。关于“交通肇过后逃逸”的了解,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闯祸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3条,是指行为人在发作交通肇过后,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的行为。构成闯祸逃逸要具有以下要件:(1)闯祸人知道自己形成了交通事端;(2)片面上是为了躲避事端责任,躲避法令的追查;(3)客观上施行了逃离事端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关于肇过后未逃离事端现场,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许等候交通办理部门处理的时分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过后逃逸。即要求行为人片面上有明知发作了路途交通事端且有躲避法令追查的成心,客观上有脱离事端现场的行为。反之,“不逃逸”是指行为人在肇过后没有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或许脱离现场。自首不只要求行为人“不逃逸”,并且,更重要的是要在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首要罪过,二者的内在纷歧,表现出的行为人的认罪态度也纷歧样,不能同等处置。
三、交通闯祸违法适用自首准则契合法理,契合立法精力
1.从刑法总则和分则的联系来剖析。刑法总则与分则是笼统与详细、一般与单个、一般与特别的联系。总则是关于违法、刑事责任和惩罚的一般原理、准则的标准系统,这些标准是确定违法、适用惩罚所有必要恪守的一起规矩。分则是总则的详细表现,不得与总则相冲突。交通闯祸罪归于分则性规矩,不该当扫除作为总则性规矩的自首准则的适用。
2.从自首准则建立的意图来看。自首准则,是我国惩罚与广大相结合的刑事方针在量刑方面的详细表现,是我国刑法规矩的一项重要的法令准则。自首准则建立的意图,在于鼓舞违法嫌疑人主动归案,悔过自新,尽可能下降司法本钱,进步破案功率。因为路途交通事端发作的偶然性、难以预见性及发作场合的复杂性,对该类违法的侦办取证形成了很大困难,将交通肇过后主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自己首要罪过的行为人予以从轻、减轻处分,有利于鼓舞更多的人在肇过后自首,然后下降司法本钱、进步办案功率,契合自首准则建立的意图。
综上,路途交通安全法规矩的报案不同于自首,自首不是交通闯祸行为人的法定责任,也不是刑法规矩的追查闯祸人刑事责任的基准状况,对在归案后可以照实供述自己首要罪过的交通闯祸行为人予以从轻、减轻处分,是遵循罪责刑相适应的惩罚适用准则的要求,不只不会形成量刑上的重复点评,引起量刑畸轻的问题,并且有利于下降司法本钱,进步司法功率,契合建立自首准则的意图。
自首适用于交通闯祸违法吗
笔者以为,交通闯祸违法应当适用自首准则。理由是:
一、报案不同于自首,自首不是交通闯祸行为人的责任
所谓自首,是指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行为。构成自首需求具有两个要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特别自首无须主动归案,只需是在被迫归案之后,被采纳强制措施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自己其他异种罪过的,该异种罪过也适用自首情节。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矩,交通事端发作后,车辆驾驶人有三项责任:维护现场;及时救治伤者;主动敏捷报案。事端发作后自意向有关机关报案并等候处理契合主动投案的条件,但“报案”和“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交通事端发作后车辆驾驶人只需及时自意向有关机关报揭发作了交通事端这一现实即以为车辆驾驶人尽到了“报案”责任,即使对自己的违法现实各样狡赖;而“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则要求行为人有必要照实交待自己的首要违法现实。因此,报案与自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路途交通安全法为车辆驾驶人设定的责任是“报案”而不是“自首”,自首不是车辆驾驶人应尽的责任。
二、刑法追查交通闯祸违法的基准状况是“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发作重大事端未逃逸且无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这与自首的内在不同。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矩:“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因此发作重大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或许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构成交通闯祸违法的基准状况是“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发作重大事端未逃逸且无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交通肇过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构成交通闯祸罪的情节加重犯,法定刑升格。关于“交通肇过后逃逸”的了解,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闯祸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3条,是指行为人在发作交通肇过后,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的行为。构成闯祸逃逸要具有以下要件:(1)闯祸人知道自己形成了交通事端;(2)片面上是为了躲避事端责任,躲避法令的追查;(3)客观上施行了逃离事端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关于肇过后未逃离事端现场,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许等候交通办理部门处理的时分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过后逃逸。即要求行为人片面上有明知发作了路途交通事端且有躲避法令追查的成心,客观上有脱离事端现场的行为。反之,“不逃逸”是指行为人在肇过后没有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或许脱离现场。自首不只要求行为人“不逃逸”,并且,更重要的是要在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首要罪过,二者的内在纷歧,表现出的行为人的认罪态度也纷歧样,不能同等处置。
三、交通闯祸违法适用自首准则契合法理,契合立法精力
1.从刑法总则和分则的联系来剖析。刑法总则与分则是笼统与详细、一般与单个、一般与特别的联系。总则是关于违法、刑事责任和惩罚的一般原理、准则的标准系统,这些标准是确定违法、适用惩罚所有必要恪守的一起规矩。分则是总则的详细表现,不得与总则相冲突。交通闯祸罪归于分则性规矩,不该当扫除作为总则性规矩的自首准则的适用。
2.从自首准则建立的意图来看。自首准则,是我国惩罚与广大相结合的刑事方针在量刑方面的详细表现,是我国刑法规矩的一项重要的法令准则。自首准则建立的意图,在于鼓舞违法嫌疑人主动归案,悔过自新,尽可能下降司法本钱,进步破案功率。因为路途交通事端发作的偶然性、难以预见性及发作场合的复杂性,对该类违法的侦办取证形成了很大困难,将交通肇过后主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自己首要罪过的行为人予以从轻、减轻处分,有利于鼓舞更多的人在肇过后自首,然后下降司法本钱、进步办案功率,契合自首准则建立的意图。
综上,路途交通安全法规矩的报案不同于自首,自首不是交通闯祸行为人的法定责任,也不是刑法规矩的追查闯祸人刑事责任的基准状况,对在归案后可以照实供述自己首要罪过的交通闯祸行为人予以从轻、减轻处分,是遵循罪责刑相适应的惩罚适用准则的要求,不只不会形成量刑上的重复点评,引起量刑畸轻的问题,并且有利于下降司法本钱,进步司法功率,契合建立自首准则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