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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分娩后摔死婴儿如何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9 20:49
现在的青少年随意谈恋爱常常会导致怀孕,近来未成年少女蔡某一夜情后怀孕,临产当日因惧怕孩子啼哭声被人听见,将婴儿从卫生间窗户扔下,导致其当场逝世,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呢?未成年违法怎样处分?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少女临产摔死婴儿怎么处分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事情通过】
2014年上半年,16岁女孩蔡某停学回家,在同乡介绍下来到姑苏打工。平常,蔡某用手机进行网络交际,常常参与网友聚会。一次聚餐活动中,她结识了一名同来赴约的男孩,当晚两人醉酒后发作了性关系,蔡某就此怀孕。
“我真的不知道这样就会怀孕。”警方查询发现,蔡某对怀孕及哺乳没有任何概念,在长达9个多月的妊娠期内,她没有去医院做过任何查看。直到2015年8月,她在暂时租住的公寓卫生间内产下一名女婴。她被女婴的啼哭声吓坏了,忧虑邻居们发现孩子的存在,竟将其从卫生间窗口扔下,导致女婴当场逝世。
事发后,蔡某被警方拘捕,并由检察院向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问中,她居然无法供给与自己发作一夜情的男孩身份信息。她说:“我后来再没见过他,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姓名,只知道他跟我相同大,也是未成年人。”
【法令解读】
因本案触及个人隐私且涉案人为未成年人,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审理了此案。以为本案被告人蔡某摔死婴儿,归于成心不合法掠夺别人生命,已构成成心杀人罪,应当依法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许10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蔡某违法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分。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蔡某因犯成心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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