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起苏州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最新消息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5 17:54最低薪酬规范不包括加班加点的薪酬与特别补贴福利等。最低薪酬规范全国各省规范都不相同,日前姑苏市人社局宣告,从2018年1月1日起姑苏市最低薪酬规范调整为1820元/月。
2018年1月1日起姑苏最低薪酬规范上调
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薪酬规范:姑苏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薪酬规范,与省一类区域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薪酬规范执行省一类区域规范,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最低薪酬规范,是指劳作者在法定作业时间或依法签定的劳作合同约好的作业时间内供给了正常劳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付出的最低劳作报酬。近年来,我市经过实施最低薪酬规范准则,构筑起保证和进步职工薪酬收入水平的底线。
市人社部分提示,企业应在最低薪酬规范发布后10日内将该规范向本单位整体劳作者公示。须留意的是,最低薪酬规范不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加班加点的薪酬;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别作业环境、条件下的补贴;三是法令、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作者福利待遇等。在除掉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宅公积金后,用人单位付出劳作者的月薪酬不得低于最低薪酬规范。
实施计件薪酬或提成薪酬等薪酬方式的企业,在科学合理的劳作定额基础上,其付出劳作者的薪酬也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薪酬规范。一起要留意,企业付出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作报酬应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我市小时最低薪酬规范。
各级人社部分将结合岁末年初的薪酬付出专项查看活动,加强劳作督查法律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