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x故意伤害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1 20:46
(文章中人物等称号均为化名)
(一)根本案情
2014年 5月3日下午13时许,被告人刘燕因置疑其子被害人高某某(男,2008年10月13日出世)偷拿家中的钱,遂在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某镇的租借屋内对高某某进行质问,因高某某不供认偷拿家中资产而心生愤慨。刘燕叫高某某把衣服脱光,先用皮带鞭打高某某,见高某某还不供认偷拿家中的钱,刘燕愈加愤慨,又持塑料管继续殴伤高某某的头部、背部、四肢等部位,致高某某全身多部位不同程度受伤,直至塑料管折断才中止。当天下午16时许,高某某因被殴伤受伤而出现身体不适的症状,刘燕遂将高某某送至医院抢救,经医师抢救发现高某某已逝世。医师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刘燕于当天在医院内被公安民警带回检查。经查,高某某的死因契合全身体表广泛钝性暴力损害形成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联合心脏挫裂伤逝世。
(二)裁判成果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燕犯成心损伤罪提起公诉。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刘燕因置疑儿子偷拿家中金钱而心生愤慨,持械成心损伤自己的未成年人儿子,致其逝世,其行为已构成成心损伤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建立。被告人刘燕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且已获得其家族的体谅,依法予以从轻处分。辩解人提出被告人刘燕的行为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上述辩解定见据理缺少,不予采用。辩解人关于被告人具有率直情节且获得家族体谅,能够从轻处分的辩解定见,予以采用。依据被告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损害程度,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定被告人刘燕犯成心损伤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定现已发作法律效力。
(三)典型含义
本案是一同爸爸妈妈教育未成年人子女过程中,因教育办法不妥而心生愤慨,并施行无节制的殴伤未成年子女,致子女逝世的案子,归于典型的触及家庭暴力刑事案子。依据其时刑事方针,关于因爱情、婚姻、家庭胶葛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违法,一般酌情从宽处分,触及家庭暴力刑事案子也归于“因爱情、婚姻、家庭胶葛”引发的违法。未成年人比起成年人来说,缺少自我维护才能,极易成为家庭暴力的目标,遭受家庭暴力的损伤结果愈加严峻;司法关于针对未成年人成员施行暴力的被告人,依据案子的具体状况,能够依法从严惩办。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燕虽有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但其辩称没有成心损伤自己的儿子,宣称其不或许成心损伤亲生儿子,其时仅仅想教育儿子。庭审时,审判长及公诉人均依法对其进行教育,懂事释法;法庭宣判时,审判长再次依法对其进行懂事释法,奉告确定其犯成心损伤罪及判处刑罚的法律依据,被告人刘燕也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表明会好好改造及反思。案子宣判后,被告人刘燕服判,没有提起上诉,被害人家族也表明服判。
依据查询了解,被害人高某某自小在安徽老家由爷爷、奶奶抚育,而被告人刘燕配偶则带女儿在潮州市潮安区打工日子,案发前两三个月刚将被害人高某某带到潮州市潮安区上学。因为外出打工的爸爸妈妈与留守儿童处于长期别离状况,两边从头一同日子时,无论是在情感上仍是在日子习惯上均简单出现分歧;并且外省打工者这一特定集体受教育程度较低,忙于生计,缺少怎么教育子女生长的正确办法,这一现实状况或许也是导致本案发作的一大要素地点。本案的发作为社会敲响警钟,社会应给予留守儿童的生计、教育状况更多重视,留守儿童更是迫切需要爸爸妈妈及社会给予耐性、仔细、温心的教育和容纳。
(一)根本案情
2014年 5月3日下午13时许,被告人刘燕因置疑其子被害人高某某(男,2008年10月13日出世)偷拿家中的钱,遂在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某镇的租借屋内对高某某进行质问,因高某某不供认偷拿家中资产而心生愤慨。刘燕叫高某某把衣服脱光,先用皮带鞭打高某某,见高某某还不供认偷拿家中的钱,刘燕愈加愤慨,又持塑料管继续殴伤高某某的头部、背部、四肢等部位,致高某某全身多部位不同程度受伤,直至塑料管折断才中止。当天下午16时许,高某某因被殴伤受伤而出现身体不适的症状,刘燕遂将高某某送至医院抢救,经医师抢救发现高某某已逝世。医师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刘燕于当天在医院内被公安民警带回检查。经查,高某某的死因契合全身体表广泛钝性暴力损害形成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联合心脏挫裂伤逝世。
(二)裁判成果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燕犯成心损伤罪提起公诉。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刘燕因置疑儿子偷拿家中金钱而心生愤慨,持械成心损伤自己的未成年人儿子,致其逝世,其行为已构成成心损伤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建立。被告人刘燕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且已获得其家族的体谅,依法予以从轻处分。辩解人提出被告人刘燕的行为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上述辩解定见据理缺少,不予采用。辩解人关于被告人具有率直情节且获得家族体谅,能够从轻处分的辩解定见,予以采用。依据被告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损害程度,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定被告人刘燕犯成心损伤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定现已发作法律效力。
(三)典型含义
本案是一同爸爸妈妈教育未成年人子女过程中,因教育办法不妥而心生愤慨,并施行无节制的殴伤未成年子女,致子女逝世的案子,归于典型的触及家庭暴力刑事案子。依据其时刑事方针,关于因爱情、婚姻、家庭胶葛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违法,一般酌情从宽处分,触及家庭暴力刑事案子也归于“因爱情、婚姻、家庭胶葛”引发的违法。未成年人比起成年人来说,缺少自我维护才能,极易成为家庭暴力的目标,遭受家庭暴力的损伤结果愈加严峻;司法关于针对未成年人成员施行暴力的被告人,依据案子的具体状况,能够依法从严惩办。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燕虽有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但其辩称没有成心损伤自己的儿子,宣称其不或许成心损伤亲生儿子,其时仅仅想教育儿子。庭审时,审判长及公诉人均依法对其进行教育,懂事释法;法庭宣判时,审判长再次依法对其进行懂事释法,奉告确定其犯成心损伤罪及判处刑罚的法律依据,被告人刘燕也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表明会好好改造及反思。案子宣判后,被告人刘燕服判,没有提起上诉,被害人家族也表明服判。
依据查询了解,被害人高某某自小在安徽老家由爷爷、奶奶抚育,而被告人刘燕配偶则带女儿在潮州市潮安区打工日子,案发前两三个月刚将被害人高某某带到潮州市潮安区上学。因为外出打工的爸爸妈妈与留守儿童处于长期别离状况,两边从头一同日子时,无论是在情感上仍是在日子习惯上均简单出现分歧;并且外省打工者这一特定集体受教育程度较低,忙于生计,缺少怎么教育子女生长的正确办法,这一现实状况或许也是导致本案发作的一大要素地点。本案的发作为社会敲响警钟,社会应给予留守儿童的生计、教育状况更多重视,留守儿童更是迫切需要爸爸妈妈及社会给予耐性、仔细、温心的教育和容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