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十堰市二胎生育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08:20关于十堰市二胎生育方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一、夫妻两边属城镇居民
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请求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以为能够再生育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夫妻两边系归国华侨的;
4、夫妻两边均为独生子女的。
(注: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二、夫妻两边属农村居民
除适用城镇居民条件外,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能够请求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
2、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武士的;
3、男到独生女家成婚落户的;
4、夫妻只要独生女的;
5、夫妻两边均为少数民族的。
(注: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三、再婚夫妻
再婚的夫妻,一方只要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能够请求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能够请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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