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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方案的实施及其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1 14:11

期待已久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计划已于昨日(1月14日)正式问世。
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确认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依据《决议》,机关事业单位根本养老保险费将由单位和个人别离依照薪酬的20%和8%一起担负。退休时的根底养老金月规范以当地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和自己指数化月平均缴费薪酬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退休前参保人员逝世怎么办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依法承继
《决议》指出,一切依照公务员法办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办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根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一起担负。
依据《决议》,按自己缴费薪酬8%的数额树立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悉数由个人缴费构成。个人账户贮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早支取,每年依照国家统一发布的记账利率核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逝世的,个人账户余额能够依法承继。
“以上办法均与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杨燕绥表明,企业员工养老保险也是规则能够搬运接续,能够承继。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管钱”方面,《决议》规则,机关事业单位根本养老保险基金独自建账,与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基金别离办理运用。基金实施严厉的预算办理,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务专户,实施出入两条线办理,专款专用。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基金分隔运转,从技能层面讲,相互之间如需移用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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