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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和外国人在外国登记结婚在中国诉讼离婚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6 03:18

辽宁沈阳律师王守志2006年11月
近来,本律师成功办结一同我国人和新加坡人在新加坡挂号成婚在我国诉讼离婚案子,从人民法院受案到当事人拿到收效调停书用不到两个月。
2004年6月,经人介绍,我国公民沈阳籍A女士到新加坡旅行期间与新加坡公民B男人相识并相恋。2005年1月,经新加坡婚姻注册局(REGISTRY OF MARRIAGES SINGAPORE IN THE PRESENCE )注册成婚,收取成婚证书。正式成婚后,因A女士的签证归于短期旅行签证,不可以在新加坡持久寓居,需求常常在我国和新加坡间往复,影响到夫妻感情,一起两边性情、日子习惯、方法上的抵触日益加剧,常常发作冲突,从2006年1月起两边开端分家日子,互不干涉。在2006年6月,两边冷静地坐下来详谈,均赞同平心静气的离婚并挑选我国法院为诉讼法院。
两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生育孩子,也无任何财产纠纷。
本律师在接受本案后,首要辅导当事人处理涉外托付手续、代书涉外诉讼法律文书。在涉外托付手续处理结束后,新加坡公民B男以原告身份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民事诉讼,要求离婚,本律师以B男人托付代理人身份参与诉讼。在诉讼中,本律师向法院恳求适用简易程序并进行调停,取得法院支撑。在一审调停成功后,沈河区人民法院将此案提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存案审阅。在审阅期间,本律师不断与承办单位交流洽谈,恳求赶快处理,取得承办法官的大力支撑。该案于
2006年9月7日
收案,
2006年11月6日
当事人拿到收效裁决书,前后历时不到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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