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老保险缴费的上下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10:31广州2014年养老稳妥缴费基数广州7月起调整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从广州市当地税务局得悉,依据统计局供给的数据,从2013年7月1日起,以2012年全省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核算社会稳妥待遇和征收相关的缴费规范。2012年全省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4215元;2012年广州市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5313元,我市将从本年7月1日起调整2013社保年度社会稳妥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据市地税局介绍,从7月1日起,乡镇员工基本养老稳妥缴费基数上限从11289元调至12645元;下限从2258元调至2529元。乡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敏工作人员参与养老稳妥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的60%至300%范围内,依据自己实际收入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挑选。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社保年度内不再改变。
7月1日起调整后:
乡镇员工基本医疗稳妥、工伤稳妥、赋闲稳妥、生育稳妥的缴费基数上限从14367元调至15939元。
乡镇员工基本医疗稳妥、生育稳妥的缴费基数下限从2873元调至3188元。
工伤稳妥、赋闲稳妥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市企业员工月最低薪酬规范,即1550元。
乡镇灵敏工作人员参与医疗稳妥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广州市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即5313元。
市地税局提示用人单位从7月1日起须按员工自己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薪酬、薪水的月平均数照实申报员工2013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原则上一年不变。用人单位在2013年7月15日前自行核定2012年度(1月~12月)本单位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数,并向本单位员工公示,一起登陆地税网报体系进行申报。
市地税局一起提示乡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敏工作人员,如2013社保年度不从头挑选缴费基数的,征收体系将于本年7月15日主动将其缴费基数设置为最低规范(即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60%)。如需挑选的,请于本年7月12日前带着身份证到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前台处理缴费基数调整手续。需求了解社保费的相关方针和缴费指引,可致电广州地税交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