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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如何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5 04:44
最近咨询“《告贷合同》或《买卖合同》中对逾期还款或付款没有约好相关违约条款,守约方能否要求对方承当违约责任?”问题的当事人许多,现结合法令及个人了解回答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何种规范核算问题的批复》,关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好逾期还款或付款违约金规范的,能够要求违约金,该违约金能够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告贷利息的规范核算。
2、违约金核算方法(即逾期告贷利息核算方法):在告贷合同载明的告贷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但不得超越中国人民银行告贷利率的4倍。若未约好告贷利率的,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告贷利率的水平上加收30%-5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告贷利率有关问题的告诉)
例如:甲、乙两边签定《商砼出售合同》,约好甲向乙提供商砼,乙付出货款,但未约好乙方不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后合同实行过程中,乙方拖欠甲方商砼款30万元,且按合同约好该笔金钱付款最终期限为2013年12月31日。那么乙方若于2014年6月15日付款,其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应怎么核算?
违约金=拖欠货款数额×人民银行同期告贷利率×(1 30%)×拖欠时刻
事例中违约金核算:
30万×5.6%(年利率)×(1 30%))÷365天×165天=987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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