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起诉错误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17:39
在咱们国家,发作公诉的状况一般发作在刑事诉讼里边,只需遇到刑事案子的时分,受害人没有及时的提申述讼。这时分就会有公诉人发作,这样就能合理的冲击违法分子,及时处分违法分子的法律规则。那么公诉人申述过错怎么办?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咱们详细的解说吧。
申述的时分公诉人过错怎么办
一是由公诉人主张休庭。经法庭答应后,将发作本质改动的状况向检察机关负责人报告,由公诉机关按程序研讨承认,并以书面方法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定前提出。法院视状况,再决议是否康复开庭,并依据改动的状况作出判定。
二是由法官主张休庭。法官向公诉人阐明其改动申述书指控的公诉定见归于新指控,主张公诉人依法定程序以公诉机关名义弥补改动、追加或撤回申述。假如公诉人赞同法官定见的,法庭应当休庭。假如公诉人依然坚持其个人定见,法庭应当仅就公诉机关申述书的指控内容进行法庭审理,直至依法作出判定,而不能直接采用公诉人个人与申述书指控有本质区别的公诉定见。
提起公诉的条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则,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有必要具有以下条件:
1.违法嫌疑人的违法现实现已查清。违法现实是对违法嫌疑人正承认罪和处刑的根底,只需查清违法现实,才干正承认罪量刑。因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有必要首要查清违法嫌疑人的违法现实。这儿的“违法现实”,是指影响科罪量刑的违法现实,包含:(1)承认违法嫌疑人施行的行为是违法,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现实。(2)承认违法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许革除刑事责任的现实。比方违法嫌疑人的片面状况(包含成心、过错、动机和意图)、违法嫌疑人的年纪、精神状况等。(3)承认对违法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许从重处分的现实。查清上述各项现实就契合违法嫌疑人的违法现实现已查清的条件。实践中,就详细案子来说,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就能够承认违法现实现已查清:(1)归于单一罪过的案子,与科罪量刑有关的现实现已查清,不影响科罪量刑的现实无法查清的;(2)归于数个罪过的案子,部分罪过现已查清并契合申述条件,其他罪过无法查清的;(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依据足以对被告人科罪量刑的;(4)言词依据中首要情节共同,只需单个情节不共同且不影响科罪的。关于契合上述第(2)种状况的,应当以现已查清的罪过申述。因而,对那些并不影响科罪量刑的现实,则没有必要查清,司法实践中那种查清案子的全部现实后才提起公诉的做法是不行取的。
2.依据的确、充沛。依据是确定违法现实的客观依据。因而,人民检察院指控违法嫌疑人施行的违法行为,有必要要有的确、充沛的依据。依据的确,是对依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违法现实的每一依据有必要是客观实在存在的现实,一起又是与违法现实有内涵的联络,能够证明案子的现实真相。依据充沛,是对依据量的要求,只需必定数量的依据满足证明违法现实,就到达了依据充沛性的要求。
依据的确与充沛是彼此联络、不行分割的两个方面,依据的确有必要以依据充沛为条件,假如依据不充沛,依据的确也无法到达;反之,假如依据不的确,而依据再充沛,也不能证明案子实在。因而,依据的确、充沛是提起公诉的一个必要条件。
3.依法应当追查刑事责任。按照法律规则,违法嫌疑人施行了某种违法,并非必定要负刑事责任。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有些违法行为法定为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景象。因而,决议对违法嫌疑人提起公诉,还有必要扫除法定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景象。依法应当追查违法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成为对其提起公诉的又一必要条件。
总归,对违法嫌疑人决议提起公诉,有必要一起具有上述三项条件,短少上述三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对违法嫌疑人提起公诉。
公诉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则: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移交申述的案子,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议,严重、杂乱的案子,能够延伸半个月。人民检察院检查申述的案子,改动统辖的,从改动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子之日起核算检查申述期限。[1] 该条对检查申述的期限以及改动统辖后检查申述期限的核算,都作出了清晰的规则。这一规则是长时刻检查申述经历的总结,是契合精确、及时办案要求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3款的规则:关于弥补侦查的案子,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弥补侦查结束。弥补侦查以二次为限。弥补侦查结束移交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从头核算检查申述期限。 以上规则的检查申述的期限是针对违法嫌疑人被拘押的案子来说的,实践中对违法嫌疑人未被拘押的案子,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约束,既能够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结,也能够超越这个期限,可是,有必要遵循敏捷、及时准则,不得间断对案子的检查。此外,假如在检查申述过程中违法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间断检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作出通缉的决议并告诉公安机关履行。共同违法中的部分违法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违法嫌疑人应当间断检查,对其他违法嫌疑人的检查申述应当照常进行。间断检查应当由检查申述部分负责人提出定见报请检察长决议。间断检查的时刻不计入检查申述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通过检查,应当依据案子的不同状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申述的决议。
以上便是小编为咱们解说的关于公诉人申述过错的相关规则。公诉人在申述的时分可能会发作过错,这是不能防止的。遇到这样的状况咱们要按照法律规则及时的处理好过错,避免形成不行拯救的损伤,这才是合法的。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申述的时分公诉人过错怎么办
一是由公诉人主张休庭。经法庭答应后,将发作本质改动的状况向检察机关负责人报告,由公诉机关按程序研讨承认,并以书面方法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定前提出。法院视状况,再决议是否康复开庭,并依据改动的状况作出判定。
二是由法官主张休庭。法官向公诉人阐明其改动申述书指控的公诉定见归于新指控,主张公诉人依法定程序以公诉机关名义弥补改动、追加或撤回申述。假如公诉人赞同法官定见的,法庭应当休庭。假如公诉人依然坚持其个人定见,法庭应当仅就公诉机关申述书的指控内容进行法庭审理,直至依法作出判定,而不能直接采用公诉人个人与申述书指控有本质区别的公诉定见。
提起公诉的条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则,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有必要具有以下条件:
1.违法嫌疑人的违法现实现已查清。违法现实是对违法嫌疑人正承认罪和处刑的根底,只需查清违法现实,才干正承认罪量刑。因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有必要首要查清违法嫌疑人的违法现实。这儿的“违法现实”,是指影响科罪量刑的违法现实,包含:(1)承认违法嫌疑人施行的行为是违法,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现实。(2)承认违法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许革除刑事责任的现实。比方违法嫌疑人的片面状况(包含成心、过错、动机和意图)、违法嫌疑人的年纪、精神状况等。(3)承认对违法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许从重处分的现实。查清上述各项现实就契合违法嫌疑人的违法现实现已查清的条件。实践中,就详细案子来说,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就能够承认违法现实现已查清:(1)归于单一罪过的案子,与科罪量刑有关的现实现已查清,不影响科罪量刑的现实无法查清的;(2)归于数个罪过的案子,部分罪过现已查清并契合申述条件,其他罪过无法查清的;(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依据足以对被告人科罪量刑的;(4)言词依据中首要情节共同,只需单个情节不共同且不影响科罪的。关于契合上述第(2)种状况的,应当以现已查清的罪过申述。因而,对那些并不影响科罪量刑的现实,则没有必要查清,司法实践中那种查清案子的全部现实后才提起公诉的做法是不行取的。
2.依据的确、充沛。依据是确定违法现实的客观依据。因而,人民检察院指控违法嫌疑人施行的违法行为,有必要要有的确、充沛的依据。依据的确,是对依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违法现实的每一依据有必要是客观实在存在的现实,一起又是与违法现实有内涵的联络,能够证明案子的现实真相。依据充沛,是对依据量的要求,只需必定数量的依据满足证明违法现实,就到达了依据充沛性的要求。
依据的确与充沛是彼此联络、不行分割的两个方面,依据的确有必要以依据充沛为条件,假如依据不充沛,依据的确也无法到达;反之,假如依据不的确,而依据再充沛,也不能证明案子实在。因而,依据的确、充沛是提起公诉的一个必要条件。
3.依法应当追查刑事责任。按照法律规则,违法嫌疑人施行了某种违法,并非必定要负刑事责任。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有些违法行为法定为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景象。因而,决议对违法嫌疑人提起公诉,还有必要扫除法定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景象。依法应当追查违法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成为对其提起公诉的又一必要条件。
总归,对违法嫌疑人决议提起公诉,有必要一起具有上述三项条件,短少上述三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对违法嫌疑人提起公诉。
公诉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则: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移交申述的案子,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议,严重、杂乱的案子,能够延伸半个月。人民检察院检查申述的案子,改动统辖的,从改动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子之日起核算检查申述期限。[1] 该条对检查申述的期限以及改动统辖后检查申述期限的核算,都作出了清晰的规则。这一规则是长时刻检查申述经历的总结,是契合精确、及时办案要求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3款的规则:关于弥补侦查的案子,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弥补侦查结束。弥补侦查以二次为限。弥补侦查结束移交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从头核算检查申述期限。 以上规则的检查申述的期限是针对违法嫌疑人被拘押的案子来说的,实践中对违法嫌疑人未被拘押的案子,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约束,既能够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结,也能够超越这个期限,可是,有必要遵循敏捷、及时准则,不得间断对案子的检查。此外,假如在检查申述过程中违法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间断检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作出通缉的决议并告诉公安机关履行。共同违法中的部分违法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违法嫌疑人应当间断检查,对其他违法嫌疑人的检查申述应当照常进行。间断检查应当由检查申述部分负责人提出定见报请检察长决议。间断检查的时刻不计入检查申述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通过检查,应当依据案子的不同状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申述的决议。
以上便是小编为咱们解说的关于公诉人申述过错的相关规则。公诉人在申述的时分可能会发作过错,这是不能防止的。遇到这样的状况咱们要按照法律规则及时的处理好过错,避免形成不行拯救的损伤,这才是合法的。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