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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拒不办理产权证,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7 10:47

问:陈生2004/01/07
我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于2000年2月交齐悉数房款,依照合同约好,3个月内开发商有必要处理产权证。一年多过去了,产权证没有办下来。诉诸法令,但一审只判其办产权证,而没有对迟迟不办证行为进行惩戒,我不服,所以上诉。二审进行了调停,约好两边在某一时间内办证。两边交齐有关资料到疆土房管局,但又过了一年多,如杳无音信。经到房管局查询得知,对方送资料后又抽回。我找对方要说法,发展商书面答复我:因其他业主办证资料未收齐,未能独自报办。我以为这是显着的诈骗,3年多了,发展商拒不处理产权证。请问律师,我该怎样争夺自己的权益,要求对方补偿
答:2004/01/08
陈先生因开发商未能处理产权证诉诸法令,并现已二审调停,但开发商在交齐资料到房管局后又私自抽回,形成陈先生的房产证至今未能办妥。此种情况下,陈先生能够要求与开发商免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则,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完成合同意图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免除合同。陈先生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购房,终究意图是使该房成为自己的工业,但房产证一向办不下来,使陈先生预期的意图无法完成。因而,陈先生可向法院恳求免除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将房子交还给开发商,开发商亦应交还购房款给陈先生,且陈先生还能够要求开发商补偿因不能处理产权证给陈先生形成的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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