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02:53计算机软件版权维护的方针包含维护的主体和客体。
软件版权维护的主体,指的是依法对软件享有权力的人,即享有版权的开发者或其他版权权力所有人。软件开发者是指实践安排开发、直接进行开发,而且对开发完结的软件承当职责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或许依托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结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当职责的自然人。开发者以外的其他人,能够经过版权转让、承继或受让等方法获得版权,成为版权所有人。因而,软件版权的主体,既能够是自然人,也能够是法人或其他安排,又能够是国家。
软件版权维护的客体是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指的是为了得到某种成果而能够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才能的设备履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许能够被主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许符号化句子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方针程序为同一著作。文档指的是用来描绘程序的内容、组成、规划、功用标准、开发状况、测验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材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规划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