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丢失法人代表证明书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05:06

咱们知道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法人代表,而且法人代表也就有着法人代表证书。可是有的法人在一些况下可能会丢掉了法人代表证书,在法令上是有必定的危险,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危险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丢掉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令危险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资历证明是用于具有法人资历的单位或企业能证明自己的法人资历的文件。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实行民事职责的首要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则: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安排由其首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述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便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作法令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必定差异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仅仅对被代理人发作直接的法令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便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他在本身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全部活动,其法令结果由法人承当。法定代表人能够托付其他人代表法人进行活动,但须签署授权托付书。授权托付书能够一事一授权,也能够以必定期间授权。代理人在其授权的范围内所为的行为由法人承当法令结果。
二、哪些状况下法定代表人要承当法令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令职责在《民法通则》第49条有规则: 企业法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除法人承当职责外,对法定代表人能够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超出挂号机关核准挂号的运营范围从事非法运营的;
(二)向挂号机关、税务机关隐秘真实状况、招摇撞骗的;
(三)抽逃资金、藏匿产业躲避债款的;
(四)闭幕、被吊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产业的;
(五)改变、停止时不及时请求处理挂号和布告,使好坏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令制止的其他活动,危害国家利益或许社会公共利益的。
也便是说,法人代表(便是指公司的董事长之类的履行机关)的大多数合法运营都会被视做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由企业法人承当民事职责,假如从事企业法人在挂号时核准的相关运营,合法运营,并在企业破产、闭幕或吊销时,及时挂号布告,法人代表是不会承当职责的。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我们的清楚了吧,特别是关于企业的法人来说更需要有这方面的了解,知道了丢掉法人代表证书后的危险之后就需要愈加当心的进行保管,避免呈现任何的晦气状况。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