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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异地转入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9 17:22

根据武汉市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流程,首要,员工自己或武汉调入单位经办员,持身份证和调入单位审阅盖章的《员工住宅公积金异地转入请求》,到武汉任一公积金营业厅挂号,开具《异地转入联络函》,有效期3个月。
随后,员工凭《异地转入联络函》,由自己回到转出地的公积金中心,处理资金搬运手续。最终一步,公积金处理银行,收到划入本行“异地转入专户”资金,再根据相关凭据,将转入资金记账到员工个人账户。
此前,员工在回到武汉作业后,必须在汉从头缴满6个月公积金,才干请求处理公积金借款。现在,员工只需此前在外地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把公积金转入武汉,即可在汉处理还商贷或借款等事务。
关于外界重视的公积金全国范围内“异地互认”,从武汉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现在在武汉缴存公积金的员工,到湖北省内其他城市买房,可提取武汉的公积金还商贷。但全国范围内的“异地互认”,仍需等候住建部进一步清晰操作细则。也就是说,在武汉交纳公积金的员工,到现在,还不能借款去外地购房,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员工,假如不把公积金转入武汉,也不能直接在武汉运用公积金借款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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