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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可以变更土地承包合同进行分户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20:09

夫妻离婚分户后,以家庭承揽方法承揽的土地,土地承揽运营权证能否分户?
能够分户,但需先改变土地承揽合同。合同改变后,依照《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则处理土地承揽运营权证改变手续。《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第十四条规则:“因转让、交换以外的其他方法导致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分立、兼并的,应当处理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改变。”
《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第十五条规则:“处理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改变恳求应提交以下资料:(一)改变的书面恳求;(二)已改变的乡村土地承揽合同或其他证明资料;(三)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原件。”第十六条规则:“乡(镇)人民政府乡村运营管理部门受理改变恳求后,应及时对恳求资料进行审阅。符合规则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处理改变手续,并在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处理此类问题应当掌握的原则是:改变土地承揽合同能够由离婚两边就土地承揽运营权切割协商一致后,发包方与两边从头签定土地承揽合同。离婚两边不能协商一致的,能够经过调停、裁定、诉讼等方法切割土地承揽运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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