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络广告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立法完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1 02:05
一、网络广告概述 跟着网络的遍及,网络广告也越来越多地为很多运营者所选用。一般认为,网络广告是指在互联网站点上发布的以数字代码为载体的各种运营性广告。网络广告不同于平面媒体广告,其特征为:一是共同的体现性,网络广告首要由数字技能制造和表明;二是可链接性,只要被链接的主页被网络运用者点击,就必定看到广告;三是传达速度快,因为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彼此联接且网络传达速度快,因而网络广告的传达速度也随之加速;四是受众广泛,现在全世界网民数量现已超越7亿人。如此很多的网络用户,使得网络广告受众广泛。 网络广告有传统广告所无法比拟的新特色,但因为法令自身的滞后性,其关于网络广告中的一些新式的违法行为的标准还很不完善,这使得运用网络广告进行的不正当竞争具有更大的危害性。 二、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体现方法 网络广告自身所具有不同于传统广告的特色和优势,某些不法运营者正是运用了这些长处,在网络上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首要体现如下: (一)运用网络广告进行虚伪宣扬 虚伪宜传是传统广告中常见的不正当竞争手法,但在网络广告的不正当竞争方法中依然占很大份额。有些广告主在网络广告中成心运用含糊不流畅的言语以利诱顾客,关于产品的制造成份、功能、成效等不照实宜传,而选用逃避、隐秘等手法进行宣扬以牟取暴利。在传统广告中,因为从事广告业务有一个商场准人条件,即有必要经过从事广告业的资历认证,取得营业执照,不然无权运营广告业务。在此法令标准和管理制度下,传统广告的发布者的行为便于监管和操控。虽然在《广告法》中已有相关规定要求网络广告运营活动恪守法令法规,但因为网络空间具有全球化和虚拟化的特色,关于网络广告的发布和传达缺少有用的检查和监管,使得整个网络广告处于缺少有用操控的状况,其他运营者或许顾客因受此不实广告的诈骗而利益受损的状况时有发生。 (二)有奖网络广告的不正当促梢行为 网络公司经过向拜访者供给奖品到达招引观众,扩展出售业务的意图。此类行为归于经过相关当事人供给奖品以添加其他产品或服务的出售,相同能够到达不正当竞争的结果。有奖网络促销广告的出售两边是运营者与顾客的联系,即网民到网站拜访该广告,成为广告的购买客户,广告主依据广告中的许诺而给予奖品。传统方法下行政规章对有奖出售的确定中,有奖出售的当事人被限定于运营者和购买者。网络环境下,该类行为体现为:一是电子商务类网站,此类网站网主制造网页朴实是为出售产品或供给服务,因而归于传统方法的运营者。网民拜访网站也朴实是为了获取消费时机。明显此刻有奖网络促销广告的两边彻底符合运营者和顾客的特征,该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彻底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二是归纳性网站,该类网站是认为网民供给归纳性服务为意图的,网民到网站也是单纯为了享用服务。此种状况,网民是不需要为此向网站付出任何费用的,而网主能够经过添加网站广告点击率等方法盈余。比方某广告内容是点击该广告,就有时机赢取万元大奖”,网民点击了该广告,虽没有成为该广告的购买客户,但却有时机取得奖品,而网主可经过广告点击率的添加而赚更多广告费。因而在这种状况下,网民与网主之间的联系,也应看作是一种顾客与运营者之间的联系,也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三)运用网络广告进行不合法网页链接 在网络经济中,一个高拜访量的网站意味着在网站上进行广告的高价值性,这为网络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是难以核算的,所以一些人开端运用网络的超链接技能运用他人网站上的内容来为本网站取得利益。现在网络公司首要经过加框的超链接技能”进行网络广告的不正当竞争。所谓加框超链接技能”是指此网站以切割视窗的方法将他人网站的内容呈现在自己网站的网页上,故当阅读者点击此网站与他人网站的链接时,他人网站的内容会出现在此网站页面的某一个区域内,而此网站页面的广告则一直呈现在阅读者的面前,这样此网站的‘广告就能够凭借他人网站的内容而被宣扬。在这一过程中,阅读者往往误认为自己并没有进人他人的网站。网络运营者运用此类技能的意图无非是想凭借运用他人的网站来进步自己网站的知名度,或许推销自己的产品,这违反了商业道德和诚笃信用原则,打乱了商场竞争次序,亦归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