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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放假,就可以不发薪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11:10

案情:
孙女士系北京郊区某酒业公司包装车间技能工。酒类出产受时节影响,每年的冷季期间,公司都分阶段地组织部分员工罢工放假15至60天。当然,旺季加班时有加班薪酬,冷季放假则停发薪酬,谓之“不劳无酬”。几年来,公司都是这么操作的,我们也都觉得这也表现按劳分配准则,并无不当。可最近新入职的几位员工却提出,罢工放假期间,不劳也应发薪。那么罢工放假期间“不劳无酬”契合法律规则吗?
专家说法:
公司做法没有法律依据。《薪酬付出暂行规则》第12条规则:非因劳作者原因形成单位罢工、停产在一个薪酬付出周期内的(一般理解为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按劳作合同规则的规范(可理解为一般每月薪酬)付出劳作者薪酬。超越一个薪酬付出周期的,若劳作者供给了正常劳作,则付出给劳作者的劳作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薪酬规范;若劳作者没有供给正常劳作,应按国家有关规则处理。
《北京市薪酬付出规则》第27条规则:非因劳作者自己原因形成用人单位罢工、歇业的,在一个薪酬付出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供给正常劳作付出劳作者薪酬;超越一个薪酬付出周期的,能够依据劳作者供给的劳作,依照两边新约好的规范付出薪酬,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薪酬规范;用人单位没有组织劳作者作业的,应当依照不低于本市最低薪酬规范的70%付出劳作者根本生活费。据此,罢工放假期间,员工不劳也应有酬。
相关法律知识:
最低薪酬规范是指劳作者在法定作业时间或依法签定的劳作合同约好的作业时间内供给了正常劳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付出的最低劳作报酬。
最低薪酬规范一般采纳月最低薪酬规范和小时最低薪酬规范两种方式,月最低薪酬规范适用于全日制工作劳作者,小时最低薪酬规范适用于非全日制工作劳作者。一般包含奖金和一些补助。最低薪酬规范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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